聖儀就是神聖的標記或行動,能帶來天主的降福。﹝天主教教理1667-1672,1677-1678﹞
聖儀的例子包括聖水、祝聖鳴鐘或管風琴,在聖灰星期三領聖灰、聖枝主日的聖枝遊行、復活蠟、在榮福童貞馬利亞肉身升天的節日祈求豐收等等。
在每次的洗禮中,都有一個簡單的,所謂的「驅魔禮」,就是使領洗者離開魔鬼、堅定地對抗耶穌已戰勝的「首領和權勢」的祈禱。至於正式的驅魔儀式,則是奉耶穌的權威和祂的能力所做的祈禱,好使己領洗的基督徒能脫離魔鬼的權勢和影響;除非經過極為嚴密的調查,否則教會很少這麼做。﹝天主教教理1673﹞
好萊塢影片裡描述的「驅魔」,和耶穌與教會的真實情況,泰半相去甚遠。福音書中多次敘述耶穌驅逐了魔鬼。祂的能力勝過邪惡的首領與權勢,並能將人從其中救出。耶穌給了宗徒們「制伏邪魔的權柄,可以驅逐邪魔,醫治各種病症,各種疾苦」(瑪十1)。今天,教會也是一樣,若有人要求,受認可的司鐸就會為他行驅魔的祈禱。不過,首先要排除本質上是心理問題的可能性(這可以由心理學家來判定)。驅魔處理的是靈性上受的誘惑與壓迫,使人脫離邪惡者的力量。
民間熱心敬禮,透過恭敬聖髑、遊行、朝聖與其他敬禮活動,是使信仰扎根於文化中的重要途徑。只要是屬於教會、在教會之內,內並指向基督,不要懷有以善功「賺取」天國而忽略天主恩寵的想法,則敬禮都是好的。﹝天主教教理1674-1676﹞
恭敬聖髑是自然的人性需求,是對所敬禮的聖人,表達敬意和尊重的方式。教友在這些全然自我奉獻於天主的人身上,讚頌天主的化工,才是敬禮聖人或聖髑恰當的方式。﹝天主教教理1674﹞
踏上朝聖之途的人,「以行腳祈禱」,用全身來感覺他的整個生命,都是朝向天主的一個長途旅行。﹝天主教教理1674﹞
古代以色列人會前往耶路撒冷的聖殿朝聖。基督徒也沿襲這個傳統。之後,尤其在中古世紀,逐漸發展為定期前往朝聖地(尤指到耶路撒冷、宗徒在羅馬的墳墓和聖地牙哥.德孔波斯特拉)的朝聖運動。通常人們會去朝聖,是為了做補贖,有時則是受了一種錯誤觀念的影響:人必須受折磨、懲罰自身,才能在天主面前成義,而踏上了朝聖之旅。今天,朝聖又特別興盛起來。人們在這些充滿聖恩的地點,尋求來自其中的平靜與力量。他們厭倦了孤單,想要走出刻板的生活模式,抛開包袱,開始走向天主。
在十四處每一地點藉著祈禱與默想,來跟隨耶穌走祂的十字苦路,是教會非常古老的敬禮,特別在四旬期和聖週時舉行。﹝天主教教理1674-1675﹞
基督徒的殯葬禮儀,是基督徒團體為死者的益處而舉行的儀式。它表達生者的哀思,但同時也常具有逾越的特色。終極來說,我們在基督內死亡,是為了與祂一同慶祝那復活的盛宴。﹝天主教教理1686-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