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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主 教 教 理

信仰的寶庫 宗座憲令

3-5-1 第一誡 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一、「我是上主,你的天主」(出廿2),這個誡命是什麼意思?

  因為全能者啓示我們,祂就是我們的天主、上主,我們不可以將任何事置於祂之上,或將別的看作更重要,或優先考慮其他人、事、物。認識天主,服事祂、朝拜祂,該排在我們生命中的第一位。﹝天主教教理2083-2094,2133-2134﹞

  天主期待我們對祂滿懷信德;將一切希望寄託於祂,把我們所有愛的力量歸向祂。愛天主的誡命,是所有誡命中最重要的,也是面對其餘誡命的關鍵所在。因此,在十誡當中列居第一條。

二、我們為什麼要朝拜天主?

  我們朝拜天主,因為祂確實存在。並且祂的啟示與臨在,正配得我們的欽崇與敬拜。「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唯獨事奉祂!」(瑪四10)。﹝天主教教理2095-2105,2135-2136﹞

  朝拜天主對人有其好處,祂使人從世上各種權勢的奴役中,掙脫出來。如果人不再朝拜天主,不再視祂為生死的主宰,別的東西就會取代祂的地位,使人的尊嚴陷入危機。

三、可以強迫別人信仰天主嗎?

  不行。沒有人能強迫別人去信,就算是自己的孩子也不行,就像也沒有人可以強迫別人不信一樣。雖然如此,基督徒仍受召用言語和榜樣,幫助他人找到信仰的路。﹝天主教教理2104-2109,2137﹞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宣揚基督並為祂作證,以尊重良心的方式進行,不算侵犯自由。信仰要求在人的方面自由信從,但同時信仰也必須由他人來提供。」(《救主使命》通諭第8號,1990)

四、「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是什麼意思?

  這誡命禁止我們:﹝天主教教理2110-2128,2138-2140﹞

  • 敬拜其他神祗或異教的神,或朝拜世俗偶像,或將自己全然獻身於某種世俗的好處(金錢、權勢、成功、美貌...等)。
  • 陷入迷信,就是去信奉玄祕、巫術、祕密儀式、新世紀運動,或涉入算命、通靈,反而不相信天主的能力、眷佑與降福。
  • 在言語和行為上挑釁天主。
  • 有褻瀆的行為。
  • 藉賄賂得取靈性上的權力,用不法勾當褻瀆了神聖之事(買賣聖職)。

五、在新世紀運動裡的玄祕學,跟基督信仰相容嗎?

  不。玄祕學(esotericism)不談天主存在的現實。天主是位格性的存有,祂是愛,是生命之源,不是某種冷漠的宇宙能量。人是天主願意要的、所創造的,但人自己並非神;他只是一個受造物,被罪所傷害,有死亡的威脅,需要得著救贖。多數提倡玄祕學的人,都主張人可以自我救贖,基督徒則相信只有耶穌基督和天主的恩寵才能救贖他們。自然和宇宙萬物都並不是天主(泛神論的說法)。造物主再怎樣愛著我們,仍無限地大過祂所創造的一切,和受造物迴然有別。﹝天主教教理2110-2128﹞

  現在有很多人為健康的緣故練瑜加,參加冥想課程,使自己感到沉潛與平靜,或者去各種舞蹈工作坊,體驗開發肢體的新方式。這些方法不見得有害,但有時它們則是帶人進入異於基督信仰之教義的手段。一個理性的人,不會相信這種不理性的世界觀:以為人可以開發巫術的力量或操縱玄祕的靈力,還有「覺醒者」擁有「蒙昧者」無法獲得的祕密知識。

  在古代以色列,周圍民族所信奉的神祇都被揭穿虛假不實。只有天主是天主,除祂以外沒有別的神;也沒有任何(巫術)手法可以讓人獲得或施以「神力」,按自己的願望改變宇宙,或救贖自我。這一類玄祕信仰或實踐多屬迷信或神秘學。

六、不論何種情況,無神論是否違背十誡第一條的罪?

  誰自願而有意識地否決天主,就是違背第一戒。如果有人從未學習過關於天主的事,或是憑著良心,思考天主存在的問題,而仍舊不能相信,則情有可原。﹝天主教教理2127-2128﹞

  「不能」相信,跟「不願」相信之間的界線,有時並不明確。但是,單純把信仰當作不重要,而沒有更仔細考慮的態度,有時比認真考慮過的無神論要來得糟糕。

七、為什麼舊約禁止為天主立像,但今天的基督徒卻不再遵守這誡命呢?

  為保護天主的奧祕性,使以色列民族與外教人敬拜偶像的習俗有所區別,第一條誡命說:「不可為你製造任何雕像」(出廿4)。但是,天主自己既然已在耶穌基督內,取了人的形貌,基督信仰就不再禁止造像;在東正教的教會裡,聖像(icons)更被認為是神聖的。﹝天主教教理2129-2132,2141﹞

  以色列聖祖們已知道,天主超越一切(超越性),比世上一切事物都偉大得多。這項認知今天仍在猶太教與伊斯蘭教內延續著,兩者不論從前或現在,都禁止為天主造像。基督信仰有鑑於耶穌在人世的生命,從公元四世紀開始,不再嚴格禁止立像,到第二次尼西亞大公會議時,則完全不再禁止。因著降生成人,天主不再是絕對不可想像;看著耶穌,我們可以描繪出祂的形像:「誰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若十四9)


詞語定義

  • 誘人改信宗教PROSELYTISM,出自希臘文proserchomai=來到)利用他人在智識上的無知或物質上的缺乏,誘使他們歸入(改信)自己的宗教。
  • 褻瀆/褻聖(SACRILEGE,出自拉丁文sacrilegium=劫掠神殿)盜竊、不敬、或褻瀆神聖之物。
  • 迷信(SUPERSTITION)不理性的認知,以為某些言語、行動、事件和物體具有某種魔力,或者可以產生某些神奇的效果。
  • 玄祕學/密契主義ESOTERICISM,出自希臘文esoterikos=內部,某種只傳圈內人之祕)由十九世紀開始,用來統稱各種引人進入所謂「真知識」的靈性教導與實踐,這類知識據稱早已存在人之內。另一方面,天主將自己顯現給人的外在啟示,在玄祕思想中則付之闕如。
  • 神祕學(OCCULTISM,出自拉丁文occultus=隱藏的、祕密的)用來統稱人可以取得超越命運、物質和環境所需之力量的各種教導與實踐。像是碟仙、占星、超能力感知,都是這類祕術的例子。
  • 泛神論(PANTHEISM,出自希臘文pan=一切,theos=神)是一種世界觀,認為除了神,沒有別的存在;因此,一切的存在都是神,神就是一切存在。這項道理和基督信仰不相容。
  • 無神論(ATHEISM,出自希臘文,a=無,theos=神)認為天主不存在的觀點。泛指在理論或實踐上,否認天主存在的各種形式。
  • 不可知論(AGNOSTICISM,出自希臘文a=無,gnosis=知識)認為天主無從了解的觀點。泛指對天主存在問題有所保留的立場,或是覺得無從決定,或是覺得無法肯定地認識天主。
  • 超越性(TRANSCENDENCE,出自拉丁文transcendere=超越)超出感官經驗、超脫俗世。
  • 聖像(ICON,出自希臘文ikona=像)在東正教會,聖像乃是神聖的圖像,由祈禱與禁食的畫家,按神聖的繪法所畫成的;應能促使觀像看與所繪者(基督、天使、聖人們)進入神祕的結合。

佳言摘錄

  • 「在哪裡天主受崇敬,在哪裡男人與女人就不卑微;他們同樣變得偉大,世界充滿光明。」-教宗本篤十六世 2006年9月11日
  • 「我說的『祈禱』,不是誦念內心記得的那些禱詞,而是單純的朝拜,有無言語都好,只為朝拜天主,內心也願意,而留在天主腳前。人總不能不朝拜什麼。」-杜斯妥也夫斯基(1821-1881)
  • 「麵包誠可貴,自由價更高;但不變的忠誠與毫無虛假的朝拜,勝於一切!」-戴樸神父(Fr. Alfred Delp,1907-1945,耶穌會士)
  • 「我們不該將信仰強加於人。這種誘人入教的方式違背基督信仰的精神。信仰只能在自由中發展。但我們確實訴諸男女的自由意志,顧他們對天主敞開心房,尋求祂,聆聽祂的聲音。」-教宗本篤十六世 2006年9月10日
  • 「讚美上主,祂救我脫離自身!」-聖女大德蘭(1515-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