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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年 四 旬 期 管理員 - 主日福音 | 2017-10-19 | 點閱數: 1783

丙年 四旬期 第 5 主日

誰沒有罪先投石罷

若八,1~11



罪赦使正義與慈愛相逢

 

主內的兄弟姐妹:

 

  從丙年四旬期第三主日起,我們極力回應耶穌向我們發出的悔改呼籲,痛悔我們的罪過,改過遷善,並且一同欣享天主為我們準備的寬恕盛宴。這主日,我們踏入四旬期的最後一段行程,我們要聆聽耶穌親口赦免我們的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若八 11 )

 

  耶穌的赦免是「正義與和平彼此的相逢,慈愛和真誠彼此的相擁」(詠八五 11 )。正義要求懲罰罪過,慈愛要求體諒罪人,兩者並不能同時兼容;但是,罪赦卻使正義與慈愛相逢。罪赦不只彌補罪過的創傷,更是一個重生的再創造。因此,唯有天主能赦免罪過,因為唯有天主能重新創造我們,使我們得以重生。獲得天主肯定的赦免後,我們就可以安心地放下罪過的重擔,以信心邁向一個新的開始,一個全新的開始。

 

  四旬期的目標實在就是邁向這一個全新的開始。邁向新開始是一個行動,一個堅持希望和信德的行動。因此,我們在四旬期間常要提到悔改、修和、守齋及祈禱。這一系列行動總得懷著希望和信德,否則這些行動不但會很苦,而且也很難有會什麽具體的成果。

 

  全新的開始必須向前看,這就是這主日三篇讀經的中心主題。在每篇讀經中,我們都聽到相同的訊息,每篇讀經都告訴我們:「要向前看,不要往後望!」在第一篇讀經中,依撒意亞先知從末世的觀點,也就是從終極、決定性的觀點,向我們宣布上主救恩的新事:「你們不必追念古代的事,也不必回憶過去的事!看哪!我要行一件新事,現在就要發生,…好叫我為自己所造的人民講述我的榮耀」(依四三 18-19 , 21 )。天主決意重新創造祂的子民,叫他們看見祂的光榮。雖然這件新事是未來的事,但它卻在現在發生。天主正在重新創造我們,所以我們現在就要歡唱「聖!聖!聖!萬軍的上主!祂的光榮充滿大地!」(依六 3 ),並且滿懷信心地希望將來能在天上的新城,再同聲歡唱「一首新歌」(默十四 3 )。

 

  在第二篇讀經中,保祿以競賽選手的精神和意志描述這種活力充沛、積極求進的基督徒生活。他說:「我只顧向前跑,我只顧一件事:即忘盡我背後的,只向在我前面的奔馳,為達到目標,為爭取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召我向上爭奪的獎品」(斐三 12-14 )。保祿自己是一個已經悔改的基督使徒。他在基督的赦免中已經獲得重新的受造,已經是一個新人,並因基督的恩寵而成義。保祿在此以自己的親身經驗提醒我們,並要我們效法他:天主的恩寵不應使我們變得懶散、無所作為,反而應該使我們更積極地堅持向前看、向前奔馳。過去所獲得的救恩不應使我們忘卻前面尚未實現的完整救恩,反而應該叫我們更加警覺,竭盡全力邁向我們最終的目標——天主在基督耶穌內召我們向上爭奪的獎品,也就是面對面地看見天主自己。那時,我們要認清天主,也要被天主認清(格前十三 12 ),在主內安享永福。聖奧斯定綜合了依撒意亞先知和保祿的話,斷然說道:「上主,祢為了自己而造了我們,我們的心直到安息在祢內,總不會安寧。」

 

  在這主日的福音中,耶穌親口向我們宣布罪過的赦免,向我們展示正義和慈愛相逢的新生命:「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如同那位罪婦一樣,我們每一個人的罪過都是生死攸關的問題。我們一旦犯了罪,我們的命運就不再由自己掌控:「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這樣的婦人,梅瑟在法律上命令該用石頭砸死」(若八 4-5 )。耶穌自己證實,法律是不能廢除的:「既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劃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瑪五 18 ),並且耶穌來也不是為廢除法律,而是為成全法律(瑪五 17 )。在這正義與慈愛的對峙中,耶穌以罪赦成全了兩者,使正義與慈愛相逢,讓罪人得以開始新生活,展開在正義與慈愛下的新生活。

 

  雖然這主日的三篇讀經都叫我們向前看、重新開始,但是我們很可能沒有註意到,新的開始並非只是意誌上的問題,不是我們要重新開始就能重新開始。我們在重新開始之前必須把舊的放下,必須與舊事作個了斷。我們不能依舊背負著過去沉重的包袱,或者仍舊依戀過去的罪惡;在頸上仍套著一塊磨石,是浮不出水面的(參閱:路十七 1-4 )。放下就能放心,放心就能定心,定心就能安心;心安才能重新開始。

 

  耶穌真的不要定我們過去的罪,但耶穌也不要我們停留在過去的罪惡狀況中。耶穌要我們放下過去的罪惡,重新生活。然而,罪過的束縛力總是那麽大,我們單靠自己的力量無法放下或擺脫罪過。這個時候,希望和信德就顯示出其真實的功效了。我們必須把希望置於耶穌,我們必須相信耶穌,因為耶穌已經把我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並且也具體實際地賜給了我們一個新的開始。

 

  這個新的開始在主日福音中以行動表達出來:「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一個一個地都走開了」(若八 9 )。之後,那位罪婦也走開了( 11 節)。被告確實犯了罪,但控告她的人也真的並不比她好多少。在天主面前,人人都是罪人,人人都得靠天主的慈悲才能開始新生活。當人與照亮人心的耶穌相遇後,天主的慈悲就在人明認自己的罪過時完整地彰顯了出來,讓人藉以獲得力量並找到新生活的方向,放下過去,展望未來,不再互相指控,卻一同起步前行。

 

  我們教會對於開始新生活有很悠久、很穩固的傳統。我們有「告解和好聖事」幫助我們放下過去的罪過;我們有「守齋和祈禱」幫助我們與過去的罪惡作個了斷;我們也有「復活的信仰」幫助我們對開始全新的生命保持最完整的希望。讓我們從今天開始就真心相信耶穌,活出我們充滿希望的基督信仰。阿們。

 

~ 張德福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