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主日 我們該作什麼
丙年 降臨期 第 3 主日
我們該作什麼
路三,10~18
喜樂主日慶祝禧年
主內的兄弟姊妹:
慈悲禧年已經為我們正式開啟了,這是上主恩慈之年。「那麽,我們該作什麽呢?」(路三 10 , 12 , 14 )我們「應該歡樂,應該歡呼,滿心高興歡喜」(索三 14 )。由於上主與我們同在,人們必要對我們說:「上主你的天主,在你中間;祂必為你而喜不自勝,對你重溫祂的愛情,且因你而歡欣踴躍,有如在節慶之日」( 17-18 節)。即使那些看來罪惡深重、早已無可救藥的人,上主仍為他們的回歸而萬分喜悅。例如:回頭的蕩子(路十五 11-32 ),悔改的稅吏(路十八 9-14 ),作補贖的匝凱(路十九 1-10 )。
禧年的開啟如此接近稱為「喜樂主日」的將臨期第三主日,明顯地也是在呼籲我們要喜樂,要準備和期待喜樂的到來,因為我們久等的救主很快就要來了。這喜樂猶如漫漫黑夜後終於出現的一線曙光,在受罪惡束縛的困境中終於聽到了獲得罪赦和釋放的宣告,遠居他鄉的親人終於預定了要歸來。更有甚者,我們還要因上主的喜樂而喜樂,這是更穩當的理由。
索福尼亞先知向我們清楚表明,上主要因祂的子民而喜樂,因為上主「忿怒的日子、破壞摧殘的日子」(索一 15 )已經過去了。上主要惦記祂「謙遜和貧苦的子民」(索三 12 ),撤消對他們的定案,成為他們「施救的勇士」,使他們享受平安,「再也不會遇見災禍」(索三 15 -18 )。因此,我們可以也應該因上主而喜樂,因為是上主自己先因我們而喜樂:「這是上主的所行所為,在我們眼中神妙莫測;這是上主所安排的一天,我們為此歡欣鼓舞。」(詠一一八 23-24 )
在選自《斐理伯人書》的第二篇讀經中,保祿加以證實說:上主對我們的寵愛就是我們可以喜樂的理由;我們不但要喜樂,而且還要向眾人展示我們的喜樂。上主來到我們中間實在並不是為了定我們的罪,而是讓我們享受祂的恩慈,為了賜予我們那超過我們所能想像的平安。因此,我們真的什麽都不必掛慮,只要在一切事上懷著感恩之心向天主懇求和祈禱,感謝天主昨天賜給了我們足夠的恩惠,並且肯定祂今天和明天也照樣會賜給我們足夠的恩惠。
只要感謝天主,我們就能獲得喜樂的恩寵!這是信仰靈修上不變的真理,因為感謝和恩寵在聖經中是同一個概念,在拉丁文甚至是同一個字。保祿就常把感謝和恩寵串聯在一起,因恩寵而感謝,以感謝來確保恩寵。他說:「我時時為你們,對天主在基督耶穌內所賜與你們的恩寵,而感謝我的天主,以致你們已不缺少任何恩寵,只待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出現」(格前一 4 , 7 )。感謝天主,對天主懷有感恩之心,其實就已經是在天主的恩寵中生活。生活在天主恩寵中的人有能力面對一切痛苦,並且在痛苦中也依然感謝天主。這是我們在很多殉道聖人身上看到的實證。
感謝並不與痛苦對立,因為恩寵與痛苦不是對立的;在痛苦中,天主的恩寵其實會更清楚地彰顯出來。因此,我們即使在痛苦中也能因著天主的恩寵而喜樂並感謝天主,就如伯多祿所說的:「你們要喜歡,因為分受了基督的苦難,這樣好使你們在祂光榮顯現的時候,也能歡喜踴躍。如果你們為了基督的名字,受人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光榮的神,即天主的神,就安息在你們身上。」(伯前四 13-14 )
感謝是一種內心的情感,所有的情感都會產生效果。感謝這種情感所產生的效果就是恩寵和喜樂;不只是「知足常樂」,更加是「知恩常樂」。然而,情感若飄渺不定,它所產生的效果也就缺乏真實感,無法在我們心中起作用。因此,我們必須對具體的事物保有真實的情感,必須為具體的事物感謝天主;光說「感謝天主賜給了我救恩」,連我們都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麽。我們必須感謝天主在我們生命中具體的臨在,因為所有具體真實的事物都是天主臨在和仁慈的標記。真實的天主願意賜給我們的是真實具體的恩寵和喜樂。
在這主日的福音中,若翰的每一項勸勉都可以轉變成我們具體的感謝:「感謝天主讓我今天把我的衣服分給沒有衣穿的人,也把我的食物分給沒飯吃的人。感謝天主讓我今天沒有接受賄賂,也沒有徵收不義的金錢。感謝天主讓我今天沒有勒索和敲詐人」(參閱:路三 11-14 )。這樣具體的感謝才能顯示出我們渴望具體的救恩;這樣真實的感謝才會帶給我們真實的喜樂。
洗者若翰是新約的先知和耶穌基督的前驅。在履行先知的訓導職責上,他承繼了梅瑟法律的傳統。因此,他主要的勸勉都在講解梅瑟法律,並使這法律具體化。這是若翰給人「水洗」的作用,叫人妥善準備自己以迎接默西亞的來臨,好能接受更大淨化的「火洗」,並獲得長久的生命。他將人引向耶穌,讓人親自接觸耶穌,並從耶穌那裡獲得真正的淨化。
若翰引用了三個淨化的媒介:水、聖神、和火。「聖神」在此可以理解為「風」,因為若翰緊接著引用的手拿簸箕揚淨禾場的景象,只有靠風才能把麥粒和糠秕分開。水只能洗淨表層,只能改變人的行為,只能使人遵守梅瑟的法律;聖神的風和火卻能從內部淨化人,使人能「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天主;並愛近人如自己」(路十 27 ),使人能遵守愛的法律。在這對比上,若翰只給人講解了梅瑟法律,耶穌基督卻為人成全了梅瑟法律;若翰只「向眾人傳報喜訊」(路三 18 ),耶穌卻「是一個為眾人的大喜訊」(路二 10 )。
耶穌基督,我們眾人的大喜訊很快就要來到我們中間。主已經臨近了!這實在是一個必須歡欣鼓舞的時刻。讓我們真心渴望喜樂,不要害怕喜樂;讓我們虔誠期待耶穌的到來,用心聽取保祿的勸勉:「我親愛的和懷念的弟兄姐妹,我的喜樂和我的冠冕,我可愛的諸位!你們在主內應當常常喜樂,我再說一次:你們應當喜樂!」(斐四 1 , 4 )。阿們。
~ 張德福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