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主日 寬恕七十個七次
甲年 常年期 第 24 主日
寬恕七十個七次
瑪十八,21~35
養成寬恕的自然習慣
主內的兄弟姐妹:
我們都知道必須寬恕得罪我們的人,但要寬恕多少次呢?不是「七次」(路十七 4 ),也不是「七十七次」(創四 24 ),而是「七十個七次」(瑪十八 22 );為了立論,甚至還可加以說成「七十個七十七次」。總而言之,就是不計其數、無數次,讓寬恕成為我們自然而然的生活習慣,進而心寬體健,從容自在,了無罣礙。從對聖經既有的認識,耶穌就已讓我們清楚意識到:報仇是無止境的連鎖,永遠無法解脫的束縛。
然而,耶穌在主日福音中所強調的並不只是要多次寬恕得罪我們的人(瑪十八 21-35 ),那本來就是我們基督門徒應有的態度,原沒有什麽好說的。對耶穌來說,寬恕不能是一個空泛的口頭禪,必須是一種實質的力量;而「七十個七次寬恕」所指的就是天國的力量,能促使天國來臨,讓天國實現人間。如果我們願意讓這力量在我們的生命中運作,我們便是有福的,是天國的人民,天主的子女。這個理解耶穌其實早已在「真福八端」和「主禱文」教導了我們(參閱:瑪五 1-12 ;六 9-15 ),叫我們因憐憫人而受憐憫(瑪五 7 ),因寬恕人而被寬恕(瑪六 14 )。
耶穌接著設了一個比喻,用我們能懂的視角和語言,告訴我們「七十個七次寬恕」的價值相等於「一萬塔冷通」(瑪十八 24 )。這可是個大得驚人的天文數字。「塔冷通」是當時最高的貨幣單位,一個「塔冷通」可以兌換六千到一萬個「德納」,而一個「德納」則是一位散工一天工作合理的工資(瑪廿 2 , 13 )。換句話說,一個「塔冷通」就是一個人約三十年的工資,差不多是一生賺取收入的總和。根據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黑落德在以色列北部的整個王國(參閱:路廿三 5-7 ),公元前第 4 年全年的總稅收也不過是「二百塔冷通」。因此,欠下「一萬塔冷通」的債,一個人無論如何是還不清的;而令人費解的是,主人怎會輕易就借出如此巨額給一個僕人呢?
在耶穌的比喻中,那個主人不僅借出,而且只因為動了憐憫之心,就免除了僕人「一萬塔冷通」的債,還讓僕人保留手中所有的錢財。我們可以想像,那肯定仍是一筆很大的數目,所以他大可不必在乎另一個同伴欠他的小錢,區區的一百「德納」(瑪十八 28 );既然自己得到了這麽大的寬免,怎麽還不懂得知足喜樂,怎麽還要斤斤計較、傷心傷神、傷人傷己呢?在這點上,我們確實也該反躬自問:天主對我的巨大寬仁慈愛,同樣價值「一萬塔冷通」,是否真的激勵我也去善待別人、寬恕別人呢?
比喻中的主人以身作則教導僕人:寬恕是一項責任,一項沒有理由推卸的應盡責任。可惜的是,容易得到的東西往往無法留下教訓。那位才剛剛得到了寬免的僕人不但不跟隨主人的榜樣,反而刻薄地對待自己的同伴。別的同伴看見所發生的事,義憤填胸,就把這事告知主人。他們提出訴訟,揭露僕人的惡行,其實也代表社會良知的聲音,顯示出他們公正的敏覺心仍在,並且有勇氣和意願負起倫理的義務,不對眼所看到的惡行無動於衷,不置可否。不過,那位僕人的惡行到底是什麽呢?他不是觸犯法律,而是觸犯寬恕之道,拒絕成為自己同伴的弟兄,並且也否決自己是主人的弟兄。由於那位僕人不能在隆恩中學會施恩,主人因此只好叫他透過慘痛的經歷得到教訓:既受隆恩就得施恩,只受不施必藏禍根。
在那位僕人受到教訓後,按照耶穌教導我們的寬恕原則,我們有理由相信,主人必然還會再次赦免他,而他從此必會懂得知恩感恩,也會憐憫待人。這是聖史瑪竇樂觀的靈修,因為只有他記述耶穌的這則比喻。聖史瑪竇願意透過這則比喻讓我們覺悟:無論身居何等高位,無論有多富裕,我們大家實在都同是人,彼此都是弟兄;同樣的,無論境況多窘困,生活多糟糕,我們應該仍可信任弟兄同伴的道德意識,也能期望得到他們的救助。這是聖史瑪竇一直強調的天國實現人間的橫向幅度。若沒有這種人與人橫向的相互關懷和憐憫,我們終究不能想望獲得天主的眷顧。
綜觀天主的救恩盟約,從始至終無非就是天主的慈悲史實。然而,如果我們總是把自己置身在寬恕的動態範圍之外,以相反天主與我們交往的方式對待他人、對待得罪我們的人,我們真的很難訴求天主的慈悲,更難忠於這慈悲。耶穌之前已經對我們說過:「你們若寬免別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寬免你們的;你們若不寬免別人的過犯,你們的父也必不寬免你們的」 (瑪六 14-15 )。現在,祂作出總結說:「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裡寬恕自己的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瑪十八 35 )。在這結論中,耶穌轉而教導我們天國和天國的實現。祂不再要求我們在數量上寬恕七十個七次,卻更進一步要求我們在質量上從心裡寬恕,並且要我們在天父的愛護下,彼此以弟兄相待,真心用心恭敬天主,不只是在口頭上親近祂,嘴唇上尊崇祂(參閱:依廿九 13 ;瑪十五 8-9 )。
最後,讓我們一起讚美天主說:「上主富於仁慈寬恕,極其慈悲,緩於發怒。祂決不會常常責問,也決不會世世憤恨。祂沒有按我們的罪惡對待我們,也沒有照我們的過犯報復我們;就如上天距離下地有多高,祂待敬畏祂者的慈愛也多高」(詠一○三 8-12 )。阿們。
~ 張德福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