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主日 罪得赦免全因為愛
丙年 常年期 第 11 主日
罪得赦免全因為愛
路七,36~八,3
感恩與寬恕
在今天的集禱經裡,我們一開始就對天主告白,我們是罪人。我們向天主說:“仁慈的天主,仰望祢的人,必獲得勇力;我們生性軟弱,沒有祢的助佑,便一無所能。”這個禱詞,首先是表達我們對天主的順服,對天主的仰望,承認天主的慈悲已經實現在我們身上。我們的生命相對於天主而言,我們只是像海邊那一粒沙渺小,但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在天主眼中卻勝過全世界,祂對我們呵護,將熄的燈火祂不吹滅,受傷的蘆葦祂不折斷。祂願意給我們勇力,因著天主的慈悲,我們有勇氣看到我們的軟弱與罪愆。
當我們認知到我們是生性軟弱的人,且我們也正在悔改的路途中,同時我們也獲得了赦免。“死”是罪最大的懲罰,但復活的主,已經催毀了死亡,所以當我們深悟悔改,內心裡就會有個信心的聲音說:上主已赦免了你的罪,你不至於死。復活的主給了我們禮物,就是那不死的生命。當達味對納堂說:我得罪了上主,意思也就是說:天主,求你赦免我的罪,我宣認天主的慈悲與大能。而達味確實獲得了最大的安慰。
而今天福音裡,這位罪婦以最直接的方式表達她對天主的感恩、喜歡與信任,這是一個多麽令人動容的畫面。她在耶穌的腳前哭泣,她哭泣她自己曾經的失落與愧疚。她以這樣的禮儀式的行動,表達她獲得寬恕之後最大的激動與回饋,因這樣的喜樂已顧不及所謂的“禮教”,且她把能給予的、能做的全部都真誠地給擺上了。這種愛在天主面前是滿而溢的喜樂。
我們經常也自以為是的去判斷別人,我們常用禮教的規矩為絕對準則,而忘了天主多數時候是用愛去衡量人類的功與過。我們的團體過去也曾經把許多所謂的“罪人”逐出了教會,但“罪人”才更需要我們團體的陪伴、諒解、接納與寬恕。
也許“罪人”悔改不會是當下或即時的,但我們的寬恕是不止息的,因如此別人才認出我們是屬於基督的。因為天主在我們還沒犯罪以前,祂已經先寬恕了我們,寬恕就已經在那裡等待我們了。天主給了我們選擇的自由。
許多的時候,我們犯了罪,我們選擇了逃避,我們給逃避許多美麗的理由;我們拒絕悔改,用各種的裝飾來掩蓋我們的不安;我們以為可以掩面而過,但良心的聲音讓我們隱隱作痛。那個隱隱作痛是我們的靈魂渴望更深的罪赦與痊癒。主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認識他們,他們也跟從我。(若十 27 )”良心是天主的聲音,我們的良心會出現天主的聲音,因為我們是天主所造的,所以每一個人都有趨向天主的生命向度。誠實面對自己會得到最大的自由,當我們面對我們所犯的過錯,在天主面前,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這樣我們在主內才能獲得真正的寬恕與自由。
在這個現代社會中,受到各種思想言論和傳播媒體的誤導與渲染,有好多是是非非的道德言論與荒謬的倫理原則正襲擊著我們而我們不自知,所以在我們現代人當中,有著許多錯誤的良心不斷地發展著,也就是說我們自以為是正確或善的思言行為,在天主面前其實是個遺憾。像那些法利賽人自以為是天主的法官,但實際上是阻隔了人們與天主的愛溝通的機會;這些錯誤的良心是喪失了理解天主的愛與旨意的機會。這是一個危機也是轉機,是我們傳播天主福音的機會,我們應抱著樂觀的心態面對這個嚴重的挑戰,這也表達著我們對天主大能的信任。
我們願意做為一個傳播天主愛的人,因為我們同樣經驗過被愛被寬恕的經驗,天主藉著許多人事物,在生活中經驗了許多恩典。我們虧欠天主太多,“祂愛了我,且為我犧牲了自己。(迦二 20 )”但懂得感恩的人是蒙祝福的。我們任何的感恩回報與福音中這個罪婦和那許多婦女的價值相同。那罪婦與其他婦女們都用自己的能力與方式回報給耶穌和祂的門徒。那我們可以回報給天主什麽?每人確實都不同,但只要是為了天主的國誠心給予,那價值在天主面前一樣珍貴。
各位弟兄姐妹們,我們能成為主內的弟兄姐妹,確實是因為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這是一個愛的信仰,是寬恕最具體的證明。當我們在主內被寬恕,不只是因為法律,不只是我們遵守法律,而首先是因為我們相信天主已經寬恕了我們。就是因為如此宏大的愛情,我們的回饋不只是遵守法律,而更是要“跟隨”祂。就像聖保祿宗徒所體會的,“所以,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我現今在肉身內生活,是靠我對天主子的信仰而生活。(迦二 19 )”
從達味和福音中的罪婦,一直到聖保祿宗徒,有著不同的悔改事實,但同樣有著天主最大的寬恕與恩典,他們也以最誠摯的心意與行為,回報了天主在他們身上所給予的寬容與愛。為我們也一樣,因著對天主的信仰,讓我們有勇氣不斷悔改,也獲得天主的恩典。
﹤和小春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