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座聖赦院文件 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告解聖事的保密性
(梵蒂岡新聞網)在教宗方濟各今年 3 月底接見了 700 名參加“良心内署領域”(内庭)課程的學員之後,宗座聖赦院 7 月 1 日公布一份文件,對良心内署領域,也稱“内庭”的重要性和不容侵犯告解聖事的保密性作出解釋。宗座聖赦院院長皮亞琴扎( Mauro Piacenza )樞機對這份由教宗批准的文件作了介紹。
樞機指出,正如教宗所言,良心内署領域的神聖性質,即“信友與天主之間密切關係的領域”經常沒有得到正確的理解和守護,甚至在教會團體内部也如此。因此,教宗叮囑我們“認真”對待内庭的概念,不要將之與“外庭”相混淆。他也重申告解聖事的保密性不容侵犯,它是告解聖事“不可或缺”的保障。
皮亞琴扎樞機解釋說,宗座聖赦院清楚認識到告解聖事的保密性、守密原則,以及良心不可侵犯的極寶貴價值,但這些概念“目前卻未得到廣泛理解,甚至在有些情況下還受到反對”。該文件談到,在今日高度“媒體化”的社會中,傳播工具往往沒有履行“尋求真理的承諾”,而是不顧消息的真假,以不健康的方式加以傳播,且根據各自的利益予以誇張或淡化。
在這種情況下,教會的司法制度“有時也想以符合規範和透明的名義來附和教會所在國家的司法制度”。因此,宗座聖赦院認為應“急需”闡明,以“神律”(天主的法律)為基礎的告解聖事的保密性絕對不容侵犯,而且沒有任何例外情況。
為此,極有必要重申,“告解聖事的保密性與醫生、藥劑師和律師當遵守的職業秘密不能相提並論”。此外,懺悔者不是向聽告解的人傾訴,而是“向天主”説話。這份文件指出,任何旨在對告解聖事的保密性進行“強迫”的“政治行動或立法提案”都是“冒犯教會的自由,令人無法接受”,因為這自由的合法性不是由個別的國家授予,而是來自天主。
皮亞琴扎樞機接著強調,這份文件也提到在告解聖事以外的内庭行為上的司法-道德領域,例如靈修指導,這也是其它不屬於内庭範疇的祕密“種類”。對這些情況,《教會法典》依然確保一種“特別守密”的規則。樞機也表明,文件“不能也無意以任何方式為聖職人員可憎的侵犯個案進行辯解或採取寬容態度”,正如教宗方濟各所強調的,“在促使保護未成年人和脆弱者,以及預防和打擊各種侵犯行為的工作中,任何妥協都無法接受”。
在接受本新聞網的採訪中,皮亞琴扎樞機解釋宗座聖赦院公布這份文件的原因說,一段時間以來,在某些特定的環境中出現了一些言論,提出在懺悔者受到特定指控的情況下,聽告解者是否應該,甚至有義務予以告發或強迫懺悔者本人自首,這樣才能給以赦罪。樞機表示,“我們所討論的是聖事領域,在這領域中沒有任何特許權,因為司鐸不是告解聖事的主人,而是因天主之名行動:任何人都不能赦罪,只有天主才能赦罪”。
“不過,這絲毫不消除特定行為的嚴重性。而且,懺悔者在告解聖事中也有重大義務,他必須真心悔過自己告明的罪行,必須決意不再重犯這些罪過。自然而然地,在聽告解者和懺悔者的交談中總是存在著純屬陪伴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