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少年問耶穌說:「師傅,我該行什麼,為得永生?」,耶穌回答祂說:「如果你願意進入生命,就該遵守誡命。」又接著說:「你來跟隨我!」(瑪19:16,21)。基督信仰不單是度正直的生活,遵守誡命而已。作基督徒,就是和耶穌有一個生活的關係。基督徒深切地與主合一,偕同祂踏上往真生命的道路。﹝天主教教理2052-2054,2075-2076﹞
按福音的訓示:要跟隨耶穌就該遵守誡命。法律並沒有被廢除,而是邀請人在神聖的師傅身上,發現祂就是法律的圓滿實現,祂啟示了法律的圓滿意義,並證實了它的永恆性。
耶穌在愛的誡命光照下解釋法律,這是兩條合而為一的誡命,而這「愛的誡命」就是法律的滿全:「你應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瑪22:37-40)。﹝天主教教理2055﹞
十誡意即「十句話」(出34:28)。這十句話在天主藉梅瑟所訂立盟約的背景下,概括了天主給以色列民啟示的法律。十誡在表達(首三條)愛主的誡命和(後七條)愛人的誡命,為選民和每一個人指出了擺脫罪惡的奴役,走向自由生活的道路。﹝天主教教理2056-2058,2063,2077﹞
(一)愛主的誡命
(二)愛人的誡命
十誡要在盟約的光照下來理解,在這盟約中,天主藉著使人認識祂的旨意,把自己顯示給人。選民藉著遵守誡命,表示自己屬於天主,感謝祂首先愛了他們。(註:十誡條文,和聖經上所找到的內容略有出入,因為它根據的是兩段聖經,出廿2-17以及申五6-21。數百年來,這兩段經文統整精簡,方便教授,在教理講述的傳統上,十誡是以這樣的形式介紹給教友。)
教會忠於聖經並依照耶穌的教導,確認十誡具有基本的重要性和意義。基督徒有遵守十誡的責任;因為,十誡表達人對天主和對近人的基本義務。﹝天主教教理2064-2069,2072-2079,2081﹞
十條誡命構成一個整體,彼此指涉;不能隨意把某一條剔除。而違反其中一條,就是違反全部的律法,因為這「愛的誡命」包含了人類全部的生活。的確,我們人同時與天主(第1至3誡)、與近人(第4至10誡)相連,我們既是宗教性存有,也是社會性的存有。
不。十誡絕不只適用某一時代而已。它們表達出人對天主、對近人基本的義務,無論何時何地都是有效的。﹝天主教教理2070-2072﹞
十誡既符合人的理性,也是天主啟示的一部分,具有約束力。這些誡命所要約束的如此基本,以至於沒有任何人可免於遵守它們。
是的,仰賴天主的仁慈,這是可以做到的。因為基督賜給我們祂的聖神和恩寵,使我們能遵守誡命,但若我們離開了基督什麼也不能作。﹝天主教教理2074,2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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