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受聖秩的人,領受聖神的恩賜,使他獲得基督經由主教賦予他的神聖權威。﹝天主教教理1538﹞
成為司鐸不只是接受了一項職位或牧靈工作而已。透過聖秩聖事,司鐸就領受了一份禮物、一股確定的力量、一項為他主內的兄弟姊妹服務的使命。
舊約中的司祭(priest),擔任天上與人間、天主與祂的子民間的橋梁。基督既是「天主與人之間的唯一中保」(弟前二5),祂滿全、總結了所有的司祭職。自基督之後,人只在基督之內,在祂十字架上的祭獻之內,並透過來自基督的召叫與使徒工作使命,領受司祭(司鐸)職。﹝天主教教理1539-1553,1592﹞
天主教司鐸負責執行聖事,不是根據他自己的權力,也不是依照他個人的德行,而是「以基督的身分」(in persona Christi)。透過領受神品,基督那轉變、治癒和救贖的力量,便移植在司鐸身上。因為司鐸本身並不具有任何特殊能力,他最終仍是「一個僕人」。因此,真正的司鐸所表現的特質,是為自己的召叫,謙遜地感到驚奇。215
聖秩聖事分為三級:主教職,司鐸職(長老),執事職。﹝天主教教理1554,1593﹞
在領受主教聖秩時,一位司鐸接受了全部完整的聖秩聖事。他被納入宗徒的繼位者的行列,並成為普世主教團的一分子。從今開始,他偕同其他主教與教宗,對整個教會負有責任。教會特別委派他執行教導、聖化與管理之職。﹝天主教教理1555-1559﹞
主教的牧職是教會內真正的牧靈工作,因為它的起源追溯到耶穌的原始證人,即宗徒們,並延續基督所建立的宗徒牧職。教宗本身也是一名主教,但他是眾主教之首,並領導整個主教團。
天主教友應當歸他的主教所管轄。主教身為基督的代表,也是為了他的教友們而來。進一步說,主教與他的神職助手,即司鐸和執事,合力從事牧靈工作,這就形成地方教會(教區diocese)的具體架構和基礎。﹝天主教教理1560-1561﹞
授予司鐸聖秩時,主教呼求天主的能力,降在預備領受聖秩的人身上。這在他們的靈魂印上一個不可磨滅、永不會消失的印記。司鐸身為主要的合作者,應當宣講天主聖言、施行聖事,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舉行感恩祭。﹝天主教教理1562-1568﹞
在彌撒當中,真正受秩的禮儀是從候選人被唱名出列時開始。在主教的講道之後,這些司鐸候選人發誓服從主教及他的繼任者。當主教為他們覆手祈禱之時,他們便真正領受聖秩,成為司鐸。
在授予執事聖秩時,候選者被指派在聖秩聖事內執行一項特殊的服務,就是去代表那一位「不是受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生命,為大眾作贖價」的基督(瑪廿28)。在授予聖秩的禮儀中,我們會念到:「身為聖言、祭台與愛德工作的服務者,執事要成為眾人的僕人。」﹝天主教教理1569-1871﹞
執事最原始的典型就是殉道者聖德範(St. Stephen)。當耶路撒冷原初教會的宗徒們發現,愛德工作為他們太過吃緊時,就指派七位弟兄來「操管飲食」,然後授予他們聖秩(ordained,譯註:基督新教稱之為「按立」)。首先提及的就是德範:「他充滿恩竉和德能」。為新入教者及基督徒團體中的窮人做了許多服務。
在過去數世紀中,執事職在聖秩聖事中,只是為領受司鐸聖秩(長老)必經的一個階段,不過到了今日,它又重新成為獨身者或已婚者均可考慮的聖召。一方面這可說重新強調了教會「服務」的特性;另一方面,就像在初期教會一樣,有了這一特別負責教會牧靈與社會事務的神職,也幫助了司鐸。領受聖秩的執事,同樣會在受秩者身上,留下一生不可磨滅的印記。
已領洗的天主教男性教友,受基督的召叫願意成為執事、司鐸或主教,都可以合法地接受聖秩,而從事該聖職。﹝天主教教理1577-1578﹞
規定只有男性才可領受聖秩聖事,絕不是貶低女性。在天主眼中,男人與女人享有同等尊嚴,但是他們各有不同的責任與神恩。耶穌在最後晚餐建立司鐸職分時,只選擇了男性在場。教會必須遵從這項事實。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1994年聲明:「教會本身沒有任何權力,把司鐸聖秩授予女性,而且這個判斷,所有教會的信徒都必須絕對堅持。」
在古代,沒有人像耶穌那樣大膽肯定女性的價值,與她們建立友誼並保護她們。婦女們跟隨耶穌,而他也極為看重她們的信徳。此外,耶穌復活的第一位見證人就是個女性。因此,瑪麗德蓮又被稱為「眾使徒中的使徒」。但是,司鐸聖秩以及隨之而來的牧職,向來都是指派給男性。因為,在男性的司鐸身上,基督徒團體理應見到的是代表基督的形像。擔任司鐸要求男性活出為父親、為男人的性別角色,是一項特殊的服務工作,並不代表某種男性的優越感。
我們在瑪麗德蓮身上看到,女性在教會中的重要角色絕不比男性少,那是專屬女性的角色。厄娃乃是眾生之母(創三20),身為「眾生之母」的女性,她們有天主特別的恩賜與能力。如果沒有她們特有的教導、宣講、愛德工作、靈修,以及牧靈上的領導,教會將會「半身癱瘓」。如果教會的男性利用司鐸聖職玩弄權力,或是不允許女性發展,他們就違反了愛德和耶穌的聖神。
耶穌度過獨身的生活,是要透過這樣的方式,表達祂對天主聖父專一的愛。「為天國的緣故」(瑪十九12)而跟隨耶穌的生活方式,保持守貞的獨身生活,自耶穌的時代起,就是一個愛的標記,就是表示對主專一奉獻、全然自願服務的標記。羅馬天主教會要求教會的主教與司鐸們度這樣的生活,而東方禮教會只求主教們必須如此。﹝天主教教理1579-1580,1599﹞
教宗本篤十六世說,守貞並不表示「沒有愛情,而是讓自己被對天主的熱愛所征服」。守獨身的司鐸,應盡力活出代表天主和耶穌「父性」的那一面。教宗又說:「基督需要成熟、具有男子氣概,足以勝任靈性上父職的司鐸。」
透過洗禮,基督使我們進入「祂的天主和父的司祭」(默一6)所組成的國度。因著這普通司祭職,每個基督徒都受召以天主的名在世上工作,為世界帶來祝福與恩竉。不過,基督在最後晚餐時的大廳中,委派宗徒的那一刻,祂就賦予了特定人的神聖權威,來服事所有信友;這些領受聖秩的司鐸,代表基督成為祂子民的牧人(pastor/shepherd)以及祂身體(教會)的頭。﹝天主教教理1546-1553,1592﹞
「司祭」(priest)這個子,用在兩個相關的概念上,但卻有「本質上的不同,不僅是程度上的差別」(梵二《教會憲章》10,2)而常令人混淆。一方面,我們歡喜地察覺所有已領洗的人,都成「司祭」,因為我們活在基督內,且分享祂所是、所為的一切,我們為何不切望那永恆的祝福來到人間呢?另一方面,我們應重新認識天主給予祂教會的禮物,即領受聖秩的司鐸,因他代表天主自己活在我們中間。(編註:「司鐸」是中文司祭一詞的舊譯,譯自拉丁文Sacerdos,今指教宗、主教聖秩以下的司祭聖秩,與一般信友普通司祭職大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