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十六,21~27

上主,祢引誘了我!
主內的兄弟姐妹:
愛是不可理喻的。我們可以給出諸多理由來訴說何以會愛戀某人,但沒有任何一個理由,甚或所有理由加起來,足以解釋愛;即使這些理由全都消失了,愛會依然存在。信仰天主也是一樣,甚至更是如此。為什麼會愛上一個人?為何會信仰天主?耶肋米亞先知說得好:「上主,祢引誘了我,我讓自己受了祢的引誘;祢確實比我強,祢戰勝了我」(耶二十 7 )。這份愛和信仰如今成了我們心靈中最深切的渴慕和思念:「上主,祢是我的天主,我急切尋覓祢;我的靈魂渴慕祢,我的肉身切望祢,有如一塊乾涸無水的田地」(詠六三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