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廿一,1~19
聽天主的命令宣講耶穌基督
主內的兄弟姊妹:
我們必須慶祝基督的複活,必須在日常生活中與復活的基督同行,藉此見證我們是複活的天主子民。在基督的複活中,我們的生命有了永生的可靠根據。在慶祝基督的複活中,我們一方面逐漸認識復活,另一方面也逐漸活出複活的救恩。慶祝復活是一個行動,是一個喜樂及傳播喜樂的行動,更是一個有起因與目標的行動:起因是基督的複活,目標是參與基督的複活。
這主日的第一篇讀經與上個主日的福音在行動過程上接連貫通。耶穌已賜給了宗徒們平安的信德,也就是不害怕的信德,並且又命令他們去宣講這信德,使世界萬民都信「耶穌是默西亞,是天主子,並頼祂的名字獲得生命」(若二十 31 )。宗徒們從此就認定這是他們的使命,傳揚他們所領受的「平安信德」。因此,他們立即打開了緊閉的門戶,走出戶外宣講基督的複活。面對有權有勢的大司祭和撒杜塞黨人的禁令,伯多祿和宗徒們仍信心滿滿和勇氣十足地回答說:「聽天主的命令應勝過聽人的命令」(宗五 29 )。
那麽,伯多祿所說的天主的命令是什麽呢?無非就是去宣講基督的複活,向人見證:「天主使耶穌復活了,天主以右手舉揚了祂,叫祂做首領和救主」(宗五 31 )。復活的基督現在是首領,但祂不是政治性質的首領,而是「生命之原」(宗三 15 ),是眾人獲得生命的依據,是眾人的救主:「除祂以外,無論憑誰,決無救援,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字,使我們賴以得救的」(宗四 12 )。宣講基督的複活相等於「宣講基督耶穌的福音」(宗五 42 ),為基督信徒來說,這是不得違反的命令。保祿很清楚地意識到這點,所以他說:「我若傳福音,原沒有什麽可誇耀的,因為這是我不得已的事;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格前九 16 )。在保祿看來,不傳福音就等於否認自己是基督的門徒;這是禍,而且是大禍,因為他就不能再「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格前九 23 )。
在傳揚福音的過程中,宗徒們是基督復活的見證,但聖神也是基督的見證;聖神也為耶穌基督復活的事實作證(宗五 32 )。聖神同宗徒們一起作證,使他們的作證具備功效,致使無人能消滅他們(宗五 39 ),也使他們的作證能讓人真實享有來自聖神的新生命(若三 5-8 ) 。宗徒們就是因著聖神的能力才敢說:「聽天主的命令應勝過聽人的命令」。他們同樣也是因著聖神的能力,在為耶穌的名字受侮辱後,仍能「歡喜地不斷在聖殿內,或挨戶施教,宣講基督耶穌的福音」(宗五 41-42 )。基督的福音是複活的福音,滿溢著聖神的力量,也富有基督自由的力量。宗徒們可以被鎖鏈捆綁,「如同兇犯一樣;但是天主的道,決束縛不住」(弟後二 9 )。基督的福音無論如何都要從耶路撒冷及全猶太和撒瑪黎雅開始,傳到地極(宗一 8 )。
這主日的福音是《若望福音》的附錄,補充說明復活基督與宗徒們之間的內在關係和活力。聖史若望在此特別強調以伯多祿為首的教會必須以愛的行動來宣認耶穌是主,必須以愛的行動來守護基督的羊群,又必須以光榮天主的方式來跟隨基督。復活基督與宗徒們之間的愛是真愛和友愛,希臘文原文就用了兩個不同的詞來表達這份愛( agápē和 phílos )。雖然這兩個詞在希臘文的字意上相去無幾,但它們都強調有行動的愛,也就是有效果的愛。
福音敘述當宗徒們依照耶穌的指示撒網,捕獲很多大魚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就對伯多祿說:「是主!」伯多祿一聽到「是主」,便立刻採取行動;而這行動是有效果的行動,以致所有的人,包括宗徒們和那以「153 條大魚」為像徵的普世教會,「都知道是主」(若廿一 12 )。復活的耶穌現在「是主」,是堪享權能、尊威、光榮和讚頌的被宰殺過的羔羊(默五 12 ),是守護祂所有羊群的主,也是邀請人來跟隨祂的主。主耶穌總不會讓祂的羊群缺少牧人,因為祂是為羊捨掉自己性命的善牧(若十 11 , 14 ),祂必不留下我們為孤兒(若十四 18 )。
伯多祿現在蒙召以復活基督的名義牧放基督的羊群。伯多祿的牧職是在愛的標幟下的牧職,祂要在愛德行為上促使基督的教會合而為一。基督三次詢問伯多祿是否愛祂,而且是否比其他人更愛祂。這三次愛的詢問並非為了彌補伯多祿曾三次否認耶穌,而是為了確定伯多祿已經做好準備以愛基督的愛來牧放基督的羊群,以基督為羊群捨命的愛來帶領基督的教會。伯多祿肯定的答覆同時也確定了「他將以怎樣的死,去光榮天主」(若廿一 19 )。伯多祿就這樣跟隨了耶穌基督,也這樣領導了基督的教會;他投身參與基督的死,也分享基督復活的光榮。
基督確實是我們的「生命之原」,在基督的複活中,我們的生命有了永生的可靠根據;這是伯多祿以自己的性命給我們作出的見證。他的見證是可信的。讓我們與伯多祿,也與伯多祿的繼承人,在愛德中一起慶祝基督的複活,努力過一個合乎復活天主子民的愛德生活。阿們。
~ 張德福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