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位格的尊嚴,歸根究底,在於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與模樣而受造的。人天生賦有一個精神的、不死不減的靈魂,有理智和自由的意志,人的位格是導向天主,並蒙召靈魂和肉身一起承受永遠的真福。﹝天主教教理1699-1715﹞
如果我們只靠自己的力量,想要行善恐怕不容易。透過信德,我們了解到自己是天主的子女,天主會使我們堅強。當天主給我們祂的力量時,我們稱之為「恩寵」。這尤其發生在我們稱為「聖事」的那些神聖記號中。天主給了我們這能力,讓我們想要行善的心意真能付諸行動。﹝天主教教理1691-1695﹞
天主見我們陷於困苦之境,祂就藉祂的聖子耶穌基督,「由黑暗的權勢下救出了我們」(哥一13)。祂給了我們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並與祂和好,並走上愛的道路。
每一個人從他在母胎中孕育的那一剎那,就有不可動搖的尊嚴,因為天主自永恆就使他存在,並愛他、造他、拯救他,為他預定了永遠的幸福。﹝天主教教理1699-1715﹞
如果人的尊嚴,只是建立在個人的成就之上,那麼那些弱小的、患病的、無助的人,就毫無尊嚴。基督徒相信人的尊嚴,首先來自天主對我們的尊重。祂注視每一個人,愛著他,好像這世界僅有他一個。因為天主連人之子當中最小的一個,都加以看顧。所以,無論是哪一個人,都有無限的價值,是旁人不可摧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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