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誡勸誡我們不可說謊。說謊就是明白地、有意地做出相反真理的言行。說謊者欺騙自己、誤導有權得知全部真相的人。﹝天主教教理2464,2467-2468,2483,2485-2486﹞
每個謊言都是對正義與愛德的冒犯。說謊是一種暴力;它為團體帶來了分裂的種子,使每個人類團體根本的信任遭到破壞。
尊重真理的生活,不只是忠於自己而已。更確切地說,是要對天主誠實,因為祂是所有真理的根源。我們從耶穌那裡,的確能直接找到關於天主、關於所有現實世界的真理,祂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十四6)。﹝天主教教理2465-2470,2505﹞
真正跟隨耶穌的人,他的生命愈發顯得真實。這樣的人在生活的各種行動上掃除一切謊言、錯謬、藉口與模稜兩可,對真理問心無愧。信仰就是為真理作見證。
每個基督徒都必須為真理作證,因此都該跟隨基督,祂曾在比拉多面前說:「我為此而生,我也為此而來到世界上,為給真理作證」(若十八37)﹝天主教教理2472-2474﹞
甚至可以說,基督徒出於對真理的忠誠,與對天主和人類的愛,不惜犠牲生命。這個對真理最終極的投身,就稱為殉道。
誠實意味著一個人行為誠懇,言語實在。誠實的人提防著心口不一、以訛傳訛、蓄意欺騙和偽善。最惡劣的不誠實,就是發虛誓。﹝天主教教理2468,2476﹞
所有的團體當中,有種嚴重的惡,就是造謠生事、刻意說長道短:甲「偷偷」告訴乙,丙說了哪些貶低乙的話。
所有對真理和正義的冒犯,縱使已得到寛恕,仍該作出補賞。﹝天主教教理2487﹞
如果沒有辦法為謊言或錯誤的證詞,作出公開的補償,至少應在私下盡其所能地作出補救。如果沒辦法針對錯誤,補償受害者,在良心上,仍有義務予以補救,換句話說,必須盡力做到至少象徵性的賠償。
表達真理必須在愛德當中,慎重行事。真理往往會被拿來當作武器,因此帶來了破壞性,而非建設性的效果。﹝天主教教理2488-2489,2491﹞
要傳達訊息時,我們該記得蘇格拉底的「三個篩子」:這是真的嗎?這是善意的嗎?這是有用的嗎?在面對職業祕密時,也必須慎重。這些祕密必須加以保守,除非在嚴格條件定出的特殊情況下,才有例外。同樣,任何人若公開必須嚴格守密、不能對第三者透露的內容,也是犯了罪。我們必須說實話,但是,不需要說出所有的實話。
告解內容的祕密是神聖的。再怎麼有力的理由,都不能洩漏。﹝天主教教理2490﹞
就算是最駭人聽聞的罪行,司鐸也不能洩漏。兒童所告解的小事,就算遭受折磨,亦不可洩漏。
佳言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