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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主 教 教 理

信仰的寶庫 宗座憲令

3-3-3 我們的慈母教會

一、教會如何幫助我們度「聖善的、負責的」信仰生活?

  我們在教會內領受洗禮。我們在教會內,領受她歷經世代完整保存下來的信仰。我們在教會內,聆聽生活的天主聖言,學習應當如何生活,好中悅天主。透過耶穌託付給門徒的聖事;教會建立我們、堅定我們、安慰我們。教會內有著聖人們的熱火,點燃我們的心房。教會慶祝聖體聖事,使基督的犠牲與力量在我們內更新。因此,我們能與她合而為一,成為祂的奧體,靠祂的力量而生活。雖然教會不乏各種人的軟弱,但是離了教會,沒有人能成為基督徒。﹝天主教教理2030-2031,2047﹞

二、為什麼教會也針對倫理問題和個人行為的分際發表聲明?

  信仰是一條道路。如何持守這條路,如何正直地行為,活出善的生命,這不只憑著福音的教導。除此之外,教會也必須以她教導的權威(教會訓導權),提醒人們自然道德律的要求。﹝天主教教理2032-2040,2049-2051﹞

  世上沒有雙重的真理。人性上是正確的事,從基督徒的角度看也不會是錯的。按基督信仰是正確的事,也不可能不符合人性。因此,教會也該廣泛地教導倫理方面的議題。

三、什麼是「教會法規」?

  1. 主日及規定節日,應參與彌撒,避免任何冒犯當日紀念意義的活動或工作。
  2. 一年至少應辦一次和好聖事。
  3. 至少應在復活期內,領受聖體聖事。
  4. 應遵守規定的小齋期及大齋日(聖灰星期三和聖週五)。
  5. 應盡力給予教會物質上的支助。﹝天主教教理2042-2043﹞

四、教會法規的目的何在?效力有多大?

  「教會法規」作為最基本的規定,是要提醒我們,身為基督徒該為道德努力,應親自參與教會的聖事生活,並與教會保持團結合一。所有的天主教信友都有義務遵守。﹝天主教教理2041,2048﹞

五、為什麼「言行不一」對基督徒來說是很嚴重的缺失?

  要傳揚福音,首先就得要求個人生活與個人見證一致。因此,若不身體力行自己所宣講的,就是偽善;是違背了基督徒作「地上的鹽」、「世界的光」的責任。﹝天主教教理2044-2046﹞

  保祿曾提醒格林多的教會:「你們就是…基督的書信:不是用墨水寫的,而是以生活的天主聖神;不是寫在石版上的,而是在血肉的心版上。」(格後三3)。不是靠他們講了什麼,而是基督徒自己,才是基督給這世界的「推薦信」(格後三2)。回首教會的歷史中也曾做出令人髮指的罪行,還奪去了許多人對天主的盼望,使不少的信友在信德上黯淡無光,這是我們必須儆醒的。


詞語定義

  • 偽善(HYPOCRISY)指某個人在公開或隱含的道德操守上,有雙重標準。一個偽善的人,表面鼓吹某些價值和理想,其實私下毫無尊重之意。「孩子們,我們愛,不可只用言語,也不可只用口舌,而要用行動和事實。」-(若壹三18)

佳言摘錄

  • 「愛教會,也就是愛基督。」-羅哲修士(1915-2005)
  • 「即使到今天,還是教會給了我耶穌。就是這樣:如果沒有教會,我怎麼去認識祂,我與祂又怎會有了交集?」-呂巴克樞機(Henri Cardinal de Lubac,S.J,1896-1961,法國神學家)
  • 「你們想要去相信,卻不知道該怎麼做嗎?向那些曾經因懷疑而煎熬的前輩們學習吧。你們要效法他們的行動,做一切信德要求你們所做的,好像你們已經是個教友那樣。參加彌撒、點聖水…等。那必然會使你們意念單純,引導你們走向信德。」-巴斯噶(1623-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