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全能者啓示我們,祂就是我們的天主、上主,我們不可以將任何事置於祂之上,或將別的看作更重要,或優先考慮其他人、事、物。認識天主,服事祂、朝拜祂,該排在我們生命中的第一位。﹝天主教教理2083-2094,2133-2134﹞
天主期待我們對祂滿懷信德;將一切希望寄託於祂,把我們所有愛的力量歸向祂。愛天主的誡命,是所有誡命中最重要的,也是面對其餘誡命的關鍵所在。因此,在十誡當中列居第一條。
我們朝拜天主,因為祂確實存在。並且祂的啟示與臨在,正配得我們的欽崇與敬拜。「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唯獨事奉祂!」(瑪四10)。﹝天主教教理2095-2105,2135-2136﹞
朝拜天主對人有其好處,祂使人從世上各種權勢的奴役中,掙脫出來。如果人不再朝拜天主,不再視祂為生死的主宰,別的東西就會取代祂的地位,使人的尊嚴陷入危機。
不行。沒有人能強迫別人去信,就算是自己的孩子也不行,就像也沒有人可以強迫別人不信一樣。雖然如此,基督徒仍受召用言語和榜樣,幫助他人找到信仰的路。﹝天主教教理2104-2109,2137﹞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說:「宣揚基督並為祂作證,以尊重良心的方式進行,不算侵犯自由。信仰要求在人的方面自由信從,但同時信仰也必須由他人來提供。」(《救主使命》通諭第8號,1990)
這誡命禁止我們:﹝天主教教理2110-2128,2138-2140﹞
不。玄祕學(esotericism)不談天主存在的現實。天主是位格性的存有,祂是愛,是生命之源,不是某種冷漠的宇宙能量。人是天主願意要的、所創造的,但人自己並非神;他只是一個受造物,被罪所傷害,有死亡的威脅,需要得著救贖。多數提倡玄祕學的人,都主張人可以自我救贖,基督徒則相信只有耶穌基督和天主的恩寵才能救贖他們。自然和宇宙萬物都並不是天主(泛神論的說法)。造物主再怎樣愛著我們,仍無限地大過祂所創造的一切,和受造物迴然有別。﹝天主教教理2110-2128﹞
現在有很多人為健康的緣故練瑜加,參加冥想課程,使自己感到沉潛與平靜,或者去各種舞蹈工作坊,體驗開發肢體的新方式。這些方法不見得有害,但有時它們則是帶人進入異於基督信仰之教義的手段。一個理性的人,不會相信這種不理性的世界觀:以為人可以開發巫術的力量或操縱玄祕的靈力,還有「覺醒者」擁有「蒙昧者」無法獲得的祕密知識。
在古代以色列,周圍民族所信奉的神祇都被揭穿虛假不實。只有天主是天主,除祂以外沒有別的神;也沒有任何(巫術)手法可以讓人獲得或施以「神力」,按自己的願望改變宇宙,或救贖自我。這一類玄祕信仰或實踐多屬迷信或神秘學。
誰自願而有意識地否決天主,就是違背第一戒。如果有人從未學習過關於天主的事,或是憑著良心,思考天主存在的問題,而仍舊不能相信,則情有可原。﹝天主教教理2127-2128﹞
「不能」相信,跟「不願」相信之間的界線,有時並不明確。但是,單純把信仰當作不重要,而沒有更仔細考慮的態度,有時比認真考慮過的無神論要來得糟糕。
為保護天主的奧祕性,使以色列民族與外教人敬拜偶像的習俗有所區別,第一條誡命說:「不可為你製造任何雕像」(出廿4)。但是,天主自己既然已在耶穌基督內,取了人的形貌,基督信仰就不再禁止造像;在東正教的教會裡,聖像(icons)更被認為是神聖的。﹝天主教教理2129-2132,2141﹞
以色列聖祖們已知道,天主超越一切(超越性),比世上一切事物都偉大得多。這項認知今天仍在猶太教與伊斯蘭教內延續著,兩者不論從前或現在,都禁止為天主造像。基督信仰有鑑於耶穌在人世的生命,從公元四世紀開始,不再嚴格禁止立像,到第二次尼西亞大公會議時,則完全不再禁止。因著降生成人,天主不再是絕對不可想像;看著耶穌,我們可以描繪出祂的形像:「誰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若十四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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