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亦稱「盟約」,其中心思想是天主與人類所立的盟約,是數十卷經書的總集。它們的寫成都是在天主聖神默感下完成,有超乎自然之處及獨特的地位和神聖權威,也是賜予天主的子民 ─『教會』的禮品。書中記述的一切,是信仰及道德的啟示,又為吾人立身處世的標竿。
舊約:計四十六卷,約公元前 1300~100 年的作品,多以希伯來文寫成,記載天主與以色列民族在西乃山上所立的盟約。
新約:計二十七卷,是公元初世紀宗徒時代的作品,多以希臘文寫成,記載耶穌以自己的聖血和聖死為全人類所立的永遠盟約,並藉宗徒傳揚普世萬民。
現通稱「思高聖經」,是今日華語天主教會最普遍使用的《聖經》。起源自 1924 年在上海舉行的天主教會議,決定翻譯《聖經》中文譯本。
「思高聖經譯釋本」是由天主教方濟會會士真福雷永明神父( Blessed Gabrielle Allegra O.F.M.)於 1945 年在北京所創立的思高聖經學會翻譯和注釋。 1961 年學會開展出版聖經合訂本的計劃,整個工作歷時八年,終於在 1968 年 12 月 25 日正式完成出版,其中不單是修改譯文及刪減批註,並將整部聖經重譯了一次。這是第一部譯自原文的公教聖經全譯本,亦是羅馬教廷唯一認可法定的中文版本聖經。
舊約:天主教會的舊約分為歷史書、先知書、以及包含聖詠的智慧文學。
新約:是專屬基督信仰的著作,即四部福音書、宗徒大事錄、保祿的十四封書信、七封公函及默示錄。
凡經上所寫的,都是為教訓我們而寫的,為叫我們因著經典上所教訓的忍耐和安慰,獲得希望。(羅 15:4 )
這聖經能使你憑著那在基督耶穌內的信德,獲得得救的智慧。凡受天主默感所寫的聖經,為教訓、為督責、為矯正、為教導人學正義,都是有益的,好使天主的人成全,適於行各種善工。(弟後 3:1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