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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位格尊嚴」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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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人的自由意識
3-1-1 人是天主的肖象
3-1-2 我們蒙召享真福
3-1-3 人的自由意識
3-1-4 情慾道德與良心道德
3-1-5 人的品格與德行
3-1-6 人的軟弱與罪過
3-1-5 人的品格與德行
人的位格尊嚴 ====== ###
一、為什麼天主給了我們「情慾(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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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情慾,使我們能透過強烈的情緒和不同的感覺,受善和正確的事所吸引,厭惡邪惡與不好的事。﹝天主教教理1762-1766,1771-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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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造人,使他有愛有恨,會渴望也會厭惡,會受吸引也會感到恐懼,會充满喜樂、悲傷或憤怒。在他內心深處,人總是愛慕善而痛恨惡,至少是他以為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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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人內心感到強烈的情慾,他算是罪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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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情慾該是非常寶貴的。它們的作用在於引領、加強人去行善;只有當它們被扭曲的時候,才會導致惡。﹝天主教教理1767-1770,1773-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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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導向善的情慾,就成為德行(virtues)。它們會成為一個生命為愛和正義奮鬥的動力。但是被情慾衝昏了頭的人,會失去自由,被引向惡,我們稱之為惡習(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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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什麼是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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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是人內在的聲音,推動他無論如何都要行善,並且盡力避免為惡。同時它也是人分辨事物的能力。在良心內,天主向人說話。﹝天主教教理1776-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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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被比作內在的聲音,天主在此顯示出自己。在良心之內,天主是如此顯而易見。當我們說「這讓我良心不安」的時候,就等於基督徒說:「在造物主面前,我可不能這麼做!」有許多人為了忠於自己的良心,被監禁甚至處死(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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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以強迫別人違背他的良心而行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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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所作所為不損及公益,沒有人該被逼迫違背自己的良心。﹝天主教教理1780-1782,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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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不理會個人良心、忽視它甚至逼迫它的人,就是冒犯了人的尊嚴。除了能夠辨別善惡、作出個人選擇的這份禮物,幾乎沒有任何事教人更像個「人」。就算用客觀眼光來看,是錯誤的選擇,也是一樣。除非人的良心培養不當,否則這個內在的聲音,應當大致與天主眼中明智、正義和良善的事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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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可以培養自己的良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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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事實上,人就該這麼做。每個人生來都有包含理智的良心,但良心有可能受誤導、變得麻木。所以應當培養良心,使它漸漸能準確地發出正直之聲。﹝天主教教理1783-1788,179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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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的第一所學校就是自我反省。我們會傾向作出對自己有利的判斷。良心的第二所學校,就是留意他人的善行。正確地培養良心,能使人自由去做那明確地辨別為善的事,藉聖神與聖經的幫助,教會在漫長的歷史中,對於正確的行動已經累積了豐富的知識;她其中一部分使命,就是指導人們,給他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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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果良心正直卻做出錯誤行動的人,在天主眼中有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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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如果有人徹底省察自身,而得到某個結論,他就該順從這個內在的聲音,即使有做錯的危險。﹝天主教教理1790-1794,1801-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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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們對自己良心的培養沒有疏忽的話,天主不會因為良心做出錯誤的判斷所造成的客觀損失,來責怪我們。再怎麼說人應遵從自己的良心,不過我們也該記住,不少人為了他們錯以為良心的聲音,欺騙、謀殺、折磨、背叛了他人。
- - - - - - #### **佳言摘錄** - 「良心是人最祕密的中樞、聖所。在此,人獨自與天主會唔,並聽到祂的聲音。」-梵二《牧職憲章》 - 「如果人真的願意行善,他就該盡一切力量為善,甚至為這善而受苦。」-祁克果(1813-1855) - 「有全然不參雜惡的善,但卻沒有完全缺乏善的惡。」-聖道茂(1225-1274) - 「德行是人以全副情慾來行動,惡習是被情慾捆綁而無法不做。」-聖奧斯定(354-430) - 「任何違背良心的行動,就是罪。」-聖道茂(1225-1274) - 「暴力迫害他人的良心,是嚴重地傷害了他們,使他們的自尊遭受極度痛苦的打擊。可以說,比殺了他們還糟。」-真福若望廿三世(1881-1963,是召開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的教宗) - 「一旦我們違背了良心的聲音,而感到必須負責、感到羞愧、感到害怕的時候,這就說明了『那一位』確實存在,我們必須對祂負責,在祂面前我們感到羞愧,是祂的要求令我們畏懼。」-真福若望。亨利紐曼(1801-1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