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同基督只有一個,基督的身體也只有一個,基督的新娘也只有一個。因此,耶穌基督的教會也只有一個。祂是頭,教會是身體。兩者合為「完整的基督」(聖奧斯定)。正如身體有許多肢體,但仍是一個;這唯一的教會是許多個別的地方教會(教區dioceses),並由它們而組成。﹝天主教教理881-816,866,870﹞
耶穌建立了祂的教會,是建立在宗徒團體的基礎上。直到今天,這基礎依舊支撐著她。宗徒的信仰在教宗「以愛德管轄」的伯鐸牧職領導之下(安提約基雅的聖依納爵),一代傳一代。同時,由耶穌託付宗徒全體的「聖事」,仍舊以最初所賦予的力量運作著。
所有接受洗禮的人都屬於耶穌基督的教會。所以那些在天主教會內實現的耶穌基督的教會分離、與天主教會沒有完全共融的信徒,仍應被稱為基督徒,故是我們的兄弟姐妹。﹝天主教教理817-819﹞
過去從基督唯一教會分離的,有些是因為對基督的教導理解錯誤,有些是因為人的軟弱,有些則是不願與教會和好,通常這情形兩邊都有責任。教會在歷史中分裂的罪,不是今日基督徒的錯。聖神為人類的得救,也在與天主教會分離的各個教會與教派團體中工作。他們當中的各種恩賜,像是聖經、聖事、信望愛三德,以及其他的神恩,原都是出自基督。基督的聖神在哪裡,哪裡就有「歸向合一」(reunion)的內在活力,因為同屬一家的會渴望一同成長。
我們應以言以行服從基督,祂曾明白表示「願眾人都合而為一」(若17:21)﹝天主教教理820-822﹞
基督徒的合一不分老少,是所有基督徒的責任。合一是耶穌最關切的事之一。祂向父祈求:「願眾人都合而為一…,為叫世界相信是祢派遣了我」(若17:21)。分裂就像基督身體上的傷口;造成痛苦和潰瀾。分裂帶來敵意,削弱了基督徒的信仰與他們的可信度。要克服分裂所成的恥辱,不僅需要所有身在其中的人真心悔改,也需要對自己的信仰內涵有所理解;與他人對話,特別是一同祈禱,以及為服務全人類一同合作。教會高層不該停止在神學方面的交流對話。
教會是聖的,並不是說所有成員都是聖人,而是說天主是聖的,並且祂就在教會中行動。所有教會的成員,都透過洗禮得到聖化。﹝天主教教理823-829﹞
只要我們願意讓天主聖三觸動我們,我們就能在愛中成長,成為聖的、滿全的。聖人們都是去愛的人,並不是他們愛得有多好,而是天主觸動了他們。他們將從天主那裡得來的愛,以自己的,常是獨特的方式,傳給其他人。當天主召他們返回天家時,他們也要聖化教會,因為他們「要用天堂歲月」來幫助我們走上聖德之路。
「公教」(Catholic,希臘文kat’holon)一詞原有「全體」之意。教會是至公的,因為基督召叫她來傳揚所有真理,保存所有聖事並善加執行,向所有的人傳報喜訊;基督派遣她走向所有的民族。﹝天主教教理830-831,849-856﹞
猶太人是基督徒的「長兄」’因為天主首先愛了他們,首先向他們發言。身為人的耶穌基督是猶太人,這事實使我們與猶太人聯合在一起。然而,教會明認耶穌是生活的天主之子,這使我們與猶太人有了岐異。在等待默西亞最後來臨這一點上,我們是一致的。﹝天主教教理839-840﹞
猶太信仰是我們信仰的根源。猶太人的經書,我們稱之為「舊約」,就是我們聖經的第一部分。猶太基督宗教(Judea-Christian)對人性與道德的觀念來自十誡,這觀念構成了西方民主國家的基礎。令人慚愧的是,數百年來基督徒都不願承認與猶太宗教的緊密關聯。並且,因著錯謬的神學理論,助長了反猶太主義(anti-Semitism),太多次帶來致命的傷亡。公元2000年聖年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便為此而公開請求寬恕。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清楚地陳述,猶太人作為一個民族,不該為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背負集體的罪責。
教會尊重其他宗教內一切真實、良善的成分。她尊敬也敦促這項人權,即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她知道耶穌基督乃是全人類唯一的救主。唯有祂是「道路、真理、生命」(若14:6)﹝天主教教理841-848﹞
凡尋求天主的,都與我們基督徒相近。我們與穆斯林尤其有著特殊的密切關係。伊斯蘭教與猶太教和基督宗教一樣,都屬於一神信仰(monotheism)。穆斯林也敬天主為創造者,亞巴郎為信仰之父。在《可蘭經》中,耶穌被看作是一個偉大的先知;祂的母親瑪利亞,是先知的母親。
教會教導,所有非因自己的過失,而不認識基督和她的教會,但真誠尋求天主、遵循良心指引的人,也能夠獲得永恆的救恩。不過,那些明知耶穌基督是「道路、真理、生命」,卻不願跟隨祂的人,無法藉其他的路獲得救恩。這就是「教會之外無救恩」(Extra ecclesiam nulla salus)的含意。
教會是「從宗徒傳下來的」,因為教會是建立在宗徒們上,持守宗徒留下的聖傳(Tradition),並且由宗徒的繼任者所帶領管理。﹝天主教教理857-860,869,877﹞
耶穌召叫宗徒作祂最親密的的夥伴。他們是祂的見證人。在耶穌復活後,祂多次顯現給他們。祂賜給他們聖神,派遣他們到世界各處,作祂可信靠的使者。他們維持初期教會的合一。透過覆手,將他們的使命和權威賦予他們的繼任者,也就是主教。這個過程稱之為「宗徒傳承」(apostolic succession)。
在教會內有平信徒與神職人員。身為天主的子女,兩者享有同等的尊嚴。兩者同樣重,但是有著不同的任務。平信徒的使命是引領整個世界走向天主的國。而受祝聖的牧者們(神職人員)負責管理、教導與聖化教會。在這兩種基督徒生命狀態中,都有某些人以特殊的方式,透過守貞、神貧和服從,投身於天主的計畫(如修道生活)。﹝天主教教理871-876,934,935﹞
每位基督徒都有責任以他的生命,為福音作證。但是,天主以獨特的方式與每個人同行。某些人以平信徒的身分受天主派遣,透過自己的家庭和職業,在世上建立天主的國。為此,天主在聖洗與堅振聖事中,給他們一切所需要的聖神恩賜。某些人則被委以牧職;負責管理、教導和聖化祂的子民。不是人自己選擇了要做神職人員,而是主自己派遣他,透過聖秩聖事(Holy Orders)給了他一路上所需要的聖化力量,讓他以基督代表的身分行動,施行聖事。
民主的機制是指:所有權力皆來自人民。但在教會中,權力是來自基督。所以教會的架構是層級制的(hierarchical)儘管如此,基督同時也給了教會集體(collegial)管理的機制。﹝天主教教理874-879﹞
教會內的聖統制是基於基督自己在教會中行動的這項事實。被祝聖的牧者,藉天主的恩寵,施行或給予他們自己原來沒有能力做的事;也就是說,他們以基督的身分施行聖事,以祂的權威教導人。教會內的集體領導則,是基於整個基督信仰委託給十二宗徒團體的這項事實,宗徒們繼任者管理教會,並由教宗(伯鐸牧職Petrine ministry)來帶領。這集體性質使得大公會議成為教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還有,在其他教會內的行政組織、主教會議中,聖神的多種恩賜以及全球教會的普世性(universality)也能產生很多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