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 主 教 教 理

信仰的寶庫 宗座憲令

1-8-3 我信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

一、為什麼只能有一個教會?

  就如同基督只有一個,基督的身體也只有一個,基督的新娘也只有一個。因此,耶穌基督的教會也只有一個。祂是頭,教會是身體。兩者合為「完整的基督」(聖奧斯定)。正如身體有許多肢體,但仍是一個;這唯一的教會是許多個別的地方教會(教區dioceses),並由它們而組成。﹝天主教教理881-816,866,870﹞

  耶穌建立了祂的教會,是建立在宗徒團體的基礎上。直到今天,這基礎依舊支撐著她。宗徒的信仰在教宗「以愛德管轄」的伯鐸牧職領導之下(安提約基雅的聖依納爵),一代傳一代。同時,由耶穌託付宗徒全體的「聖事」,仍舊以最初所賦予的力量運作著。

二、非天主教的基督徒,也是我們的兄弟姐妹嗎?

  所有接受洗禮的人都屬於耶穌基督的教會。所以那些在天主教會內實現的耶穌基督的教會分離、與天主教會沒有完全共融的信徒,仍應被稱為基督徒,故是我們的兄弟姐妹。﹝天主教教理817-819﹞

  過去從基督唯一教會分離的,有些是因為對基督的教導理解錯誤,有些是因為人的軟弱,有些則是不願與教會和好,通常這情形兩邊都有責任。教會在歷史中分裂的罪,不是今日基督徒的錯。聖神為人類的得救,也在與天主教會分離的各個教會與教派團體中工作。他們當中的各種恩賜,像是聖經、聖事、信望愛三德,以及其他的神恩,原都是出自基督。基督的聖神在哪裡,哪裡就有「歸向合一」(reunion)的內在活力,因為同屬一家的會渴望一同成長。

三、為基督徒合一,我們該做些什麼?

  我們應以言以行服從基督,祂曾明白表示「願眾人都合而為一」(若17:21)﹝天主教教理820-822﹞

  基督徒的合一不分老少,是所有基督徒的責任。合一是耶穌最關切的事之一。祂向父祈求:「願眾人都合而為一…,為叫世界相信是祢派遣了我」(若17:21)。分裂就像基督身體上的傷口;造成痛苦和潰瀾。分裂帶來敵意,削弱了基督徒的信仰與他們的可信度。要克服分裂所成的恥辱,不僅需要所有身在其中的人真心悔改,也需要對自己的信仰內涵有所理解;與他人對話,特別是一同祈禱,以及為服務全人類一同合作。教會高層不該停止在神學方面的交流對話。

四、為什麼教會是「至聖的」?

  教會是聖的,並不是說所有成員都是聖人,而是說天主是聖的,並且祂就在教會中行動。所有教會的成員,都透過洗禮得到聖化。﹝天主教教理823-829﹞

  只要我們願意讓天主聖三觸動我們,我們就能在愛中成長,成為聖的、滿全的。聖人們都是去愛的人,並不是他們愛得有多好,而是天主觸動了他們。他們將從天主那裡得來的愛,以自己的,常是獨特的方式,傳給其他人。當天主召他們返回天家時,他們也要聖化教會,因為他們「要用天堂歲月」來幫助我們走上聖德之路。

五、為何教會被稱作「至公的」?

  「公教」(Catholic,希臘文kat’holon)一詞原有「全體」之意。教會是至公的,因為基督召叫她來傳揚所有真理,保存所有聖事並善加執行,向所有的人傳報喜訊;基督派遣她走向所有的民族。﹝天主教教理830-831,849-856﹞

六、教會與猶太人有怎樣的關係?

  猶太人是基督徒的「長兄」’因為天主首先愛了他們,首先向他們發言。身為人的耶穌基督是猶太人,這事實使我們與猶太人聯合在一起。然而,教會明認耶穌是生活的天主之子,這使我們與猶太人有了岐異。在等待默西亞最後來臨這一點上,我們是一致的。﹝天主教教理839-840﹞

  猶太信仰是我們信仰的根源。猶太人的經書,我們稱之為「舊約」,就是我們聖經的第一部分。猶太基督宗教(Judea-Christian)對人性與道德的觀念來自十誡,這觀念構成了西方民主國家的基礎。令人慚愧的是,數百年來基督徒都不願承認與猶太宗教的緊密關聯。並且,因著錯謬的神學理論,助長了反猶太主義(anti-Semitism),太多次帶來致命的傷亡。公元2000年聖年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便為此而公開請求寬恕。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清楚地陳述,猶太人作為一個民族,不該為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背負集體的罪責。

七、教會如何看待其他宗教?

  教會尊重其他宗教內一切真實、良善的成分。她尊敬也敦促這項人權,即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她知道耶穌基督乃是全人類唯一的救主。唯有祂是「道路、真理、生命」(若14:6)﹝天主教教理841-848﹞

  凡尋求天主的,都與我們基督徒相近。我們與穆斯林尤其有著特殊的密切關係。伊斯蘭教與猶太教和基督宗教一樣,都屬於一神信仰(monotheism)。穆斯林也敬天主為創造者,亞巴郎為信仰之父。在《可蘭經》中,耶穌被看作是一個偉大的先知;祂的母親瑪利亞,是先知的母親。
  教會教導,所有非因自己的過失,而不認識基督和她的教會,但真誠尋求天主、遵循良心指引的人,也能夠獲得永恆的救恩。不過,那些明知耶穌基督是「道路、真理、生命」,卻不願跟隨祂的人,無法藉其他的路獲得救恩。這就是「教會之外無救恩」(Extra ecclesiam nulla salus)的含意。

八、為何教會被稱作「從宗徒傳下來的」?

  教會是「從宗徒傳下來的」,因為教會是建立在宗徒們上,持守宗徒留下的聖傳(Tradition),並且由宗徒的繼任者所帶領管理。﹝天主教教理857-860,869,877﹞

  耶穌召叫宗徒作祂最親密的的夥伴。他們是祂的見證人。在耶穌復活後,祂多次顯現給他們。祂賜給他們聖神,派遣他們到世界各處,作祂可信靠的使者。他們維持初期教會的合一。透過覆手,將他們的使命和權威賦予他們的繼任者,也就是主教。這個過程稱之為「宗徒傳承」(apostolic succession)。

九、這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有怎樣的架構?

  在教會內有平信徒與神職人員。身為天主的子女,兩者享有同等的尊嚴。兩者同樣重,但是有著不同的任務。平信徒的使命是引領整個世界走向天主的國。而受祝聖的牧者們(神職人員)負責管理、教導與聖化教會。在這兩種基督徒生命狀態中,都有某些人以特殊的方式,透過守貞、神貧和服從,投身於天主的計畫(如修道生活)。﹝天主教教理871-876,934,935﹞

  每位基督徒都有責任以他的生命,為福音作證。但是,天主以獨特的方式與每個人同行。某些人以平信徒的身分受天主派遣,透過自己的家庭和職業,在世上建立天主的國。為此,天主在聖洗與堅振聖事中,給他們一切所需要的聖神恩賜。某些人則被委以牧職;負責管理、教導和聖化祂的子民。不是人自己選擇了要做神職人員,而是主自己派遣他,透過聖秩聖事(Holy Orders)給了他一路上所需要的聖化力量,讓他以基督代表的身分行動,施行聖事。

十、教會為什麼沒有採用民主制度?

  民主的機制是指:所有權力皆來自人民。但在教會中,權力是來自基督。所以教會的架構是層級制的(hierarchical)儘管如此,基督同時也給了教會集體(collegial)管理的機制。﹝天主教教理874-879﹞

  教會內的聖統制是基於基督自己在教會中行動的這項事實。被祝聖的牧者,藉天主的恩寵,施行或給予他們自己原來沒有能力做的事;也就是說,他們以基督的身分施行聖事,以祂的權威教導人。教會內的集體領導則,是基於整個基督信仰委託給十二宗徒團體的這項事實,宗徒們繼任者管理教會,並由教宗(伯鐸牧職Petrine ministry)來帶領。這集體性質使得大公會議成為教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還有,在其他教會內的行政組織、主教會議中,聖神的多種恩賜以及全球教會的普世性(universality)也能產生很多益處。


詞語定義

  • 聖統制(HIERARCHY,出自希臘文hieros和arche=神聖的起源)在基督之下,教會內的分層結構。基督是所有權力與權威的根源。
  • 宗徒傳承(APOSTOLIC SUCCESSION,出自拉丁文successio=世襲、指定繼承)自宗徒以來未曾中斷的主教繼承鏈,繼任者承襲主教的牧職。就如同耶穌將祂的權柄賦予宗徒們,之後這權柄也以覆手禮和祈禱,不斷從主教再傳給主教,直到主再次來臨。
  • 十二宗徒(TWELVE APOSTLES,出自希臘文apostolos=受派遣者、使者)「這是十二宗徒的名字。第一個是稱為伯多祿的西滿,和他的兄弟安德肋,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他的弟弟若望,斐理伯和巴爾多祿茂,多默和稅吏瑪寞,阿耳斐的兒子雅各伯和達陡,熱誠者西滿和負賣耶穌的猶達斯依斯加略」(瑪十2-4)。
  • 教會與教派團體(churches and ecclesial communities):有許多基督徒團體稱自己是某某教會。但按照天主教信仰的理解,只有那些完整保存耶穌基督聖事的,才是「教會」(Church)。在東正教和東方禮的教會中,確實是如此。至於由新教改革而分出去的「教派團體」(Ecclesial Communities),並沒有保存所有的聖事。
  • 大公主義(ECUMENISM,出自希臘文oikumene=世界、人所居住的大地)為分裂的基督徒歸於合一的各種努力。
  • 宗教自由(religious freedom):每個人都擁有的,根據自身良心選擇與實踐宗教信仰的權利。承認宗教自由,並不等於承認所有宗教都一樣,或它們都同等真實。

佳言摘錄

  • 因為只有一個身體和一個聖神,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希望一樣。只有一個主,一個信德,一個洗禮;只有一個天主和眾人之父,祂超越眾人,貫通眾人,且在眾人之內。」-弗四4-6
  • 「因著這教會(在羅馬的基督徒團體)超卓的地位,藉著它,全體教會,也就是各地的信友,都必同心合意,因為宗徒的傳統始終保存在它之內。」-聖宜仁(A.D.135-202)
  • 「就如同公教會內有許多不公之事,公教會之外也可能發生至公之事。許多看來在外頭的,其實是在內;那些看來在內的,其實是在外頭。」-聖奧斯定(354-430)
  •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瑪五17
  • 「對我們來說,猶太信仰並不是什麼別的宗教,在某種程度而言,是屬於我們自身信仰之內的。因此,我們與它的聯繫,與任何其他宗教的關係都不相同。你是我們特別的弟兄,可以這麼說,是我們的長兄。」-教宗若望保祿二世(A.D.1920-2005)於1986年拜訪羅馬的猶太大會堂時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