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 主 教 教 理

信仰的寶庫 宗座憲令

1-8-8 我信永恆的生命

一、什麼是永恆的生命(永生)?

  永恆的生命始自於接受洗禮,經歷死亡,而後永無窮盡。﹝天主教教理1020﹞

  當我們在愛的時候,也會渴望這樣的時刻永不停止。《若望壹書》說:「天主是愛」(若壹四16)。《格林多前書》又說:「愛永不止息」(格前十三8)。天主是永恆的,因為祂就是愛;而愛不止息,因為它是神聖的。若我們愛,就能進入天主永恆的臨在當中。

二、在死後,我們會接受審判嗎?

  每個人死時的那一刻,都會經歷所謂的「私審判」(particular/personal judgment)。而「公審判」(general judgment),或者說是「最後審判」(Last Judgment),則要等到末日,當世界結束,主再來的時候,才會進行。﹝天主教教理1021-1022﹞

  臨終的那一刻,每個人都要面對真理,不可能隱藏或壓抑任何事;一切都不可能再更改。天主要看透真正的我們。我們來到祂的寶座前,祂在寶座上執行審判和履行正義。我們或是還要經過一段時期的淨化,或是直接投入天主的懷抱中。但也有可能,那時我們充滿邪惡、仇恨、否認一切,永遠地背對愛、背對天主。然而,沒有愛的生命,就是地獄。

三、什麼是天堂(國)?

  天堂(國)就是無止境的愛。再沒有什麼,能把我們與天主分開,祂就是我們靈魂所愛、所終生追尋的。我們和所有天使、聖人聖女,將在天主內,永遠與祂一同歡樂。﹝天主教教理1023-1026,1053﹞

  若你曾見過一對情侶,含情脈脈地望著彼此;或是小嬰兒吃奶時,望著媽媽的眼睛,好似想將那微笑永遠留住,那麼你就會稍稍明白,什麼是天堂。能夠與天主面對面相見-就像那獨一無二、永無止境的愛的那一刻。

四、什麼是煉獄?

  煉獄常被想像成一個地方,事實上,它是一種狀態。在天主恩寵中過世(與天主和人有著和諧的關係),但在面見天主之前,還需要經過淨化的人,就是處在煉獄中。﹝天主教教理1030-1031﹞

  當伯鐸背棄耶穌的時候,主回頭看了他:「伯鐸一到外面,就悽慘地哭起來了」-這正是如同煉獄般的感覺。這樣的煉獄,很可能在我們大部分人死時都會發生-就是當主充滿愛情地望著我們時,我們要為自己邪惡的,或「只是」缺乏愛德的那些行為,感到羞憤難當、痛悔不已。只有經過這份淨化的痛,才能使我們在天堂的平靜喜樂中,回望祂愛的注視。

五、我們能幫助在煉獄中的那些亡者嗎?

  可以。因為所有領受洗禮的人都在基督內成為一體,彼此相連。生者也能夠幫助煉獄中的信友靈魂。﹝天主教教理1032,1414﹞

  當一個人過世之後,他不能再為自己做些什麼。人能主動改變的「考察期」已經過去。但我們可以幫助煉獄中的信友靈魂。我們的愛能延伸至來生。透過守齋、祈禱與善行,特別是透過舉行聖體聖事,我們能為亡者獲得恩寵。

六、什麼是地獄?

  地獄就是永遠與天主隔絕,完全沒有了愛的狀態。﹝天主教教理1033-1037﹞

  若有人在明白地、完全地同意犯大罪的情況下死去,不願懺悔、永遠拒絕天主仁慈與寬恕之愛,就是自絕於天主和眾聖人的共融之外。我們的自由意志確實有做此決定的可能。耶穌一再警告我們,面對祂的兄弟姊妹的需要,不可將我們的心門關上,否則就是使我們與祂徹底隔離:「可咒罵的,離開我吧!凡你們沒有給這些最小中的一個做的,便是沒有給我做」(瑪廿五41,45)。

七、如果天主是愛,怎麼會有地獄呢?

  天主沒有將人打入地獄。是人自己拒絕了天主的慈愛,不與天主共融,而自願放棄了(永恆的)生命。﹝天主教教理1036-1037﹞

  即便是最壞的罪人,天主都渴望與之共融;祂希望眾人都悔改並得救。但天主創造的人是自由的,祂尊重人的決定。就算是天主,也不能強迫人去愛。正因祂是愛人者,若有人選擇了地獄,而非天堂,祂也「無能為力」。

八、什麼是最後審判?

  最後審判會在世界末日,基督再來的時候發生。「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而出來:行過善的,復活進入生命;作過惡的,復活而受審判」(若五28-29)。﹝天主教教理1038-1041,1058-1059﹞

  當基督在光榮中再來,祂全然的光輝必照耀我們。真理都要在光中顯明:我們的思慮、行為、與天主和旁人的關係,一切都無所隱藏。我們將明白受造終極的意義,了解天主為我們得救所行的奇妙作為,並且最終要得到解答:『天主既為全能者,邪惡卻又如此強大』。最後審判也是我們要立於法庭上的那天。在那裡,將要決定我們會被舉揚至永生,或是與天主永遠分開。對那些選擇了生命的人,天主要再次主動地創造。他們將以「新的身體」(格後五),在天主的光榮內,以全身全靈讚頌祂,直到永遠。

九、世界將會如何結束呢?

  在末日,天主要創造一個新天新地。邪惡將不再具有力量、不再具有誘惑力。受拯救的,要與天主面對面相見,如同祂的朋友。他們對和平與正義的渴望,終要得到滿足。能看見天主,便是他們的幸福。三位一體的天主要居住在他們中,拭去他們眼上一切的淚;再沒有死亡、再沒有悲傷、再沒有哀號與苦楚。(默廿一3-4)

十、為什麼〈信經〉的最後要說「阿們」呢?

  在〈信經〉最後,我們說「阿們」就是說:「是的」。因為天主選定我們作信仰的見證人。所有說「阿們」的人,就是自由地、歡欣地讚美了天主在創造與救贖上所行的這些事。﹝天主教教理1061-1065﹞

  希伯來文Amen是來自一組同時表示「信仰」與「堅定、可靠、忠誠」相關的字。「說阿們的人,就是簽下了自己的名」(聖奧斯定)。我們能宣告這無條件的「是」,只因為耶穌在祂的死亡與復活中,向我們證明了祂的信實與值得信賴。祂自己代表了全人類,向天主的一切恩許說了「是」;就如同祂也是天主對我們用說的,決定性的那個「是」。


詞語定義

  • 審判(JUDGMENT)所謂的私審判,是在每個人死的那一刻發生。公審判或最後審判,則要等到世界終窮的末日,主再來的時候。
  • 阿們(AMEN)「阿們」這個字(出自希伯來文aman=堅定不移、可信賴)在舊約中多數是當作「但願如此」,以再次表達人對天主行動的渴望,或是與他人同聲讚頌天主之意。在新約中,通常用作祈禱文後表達肯定的結束語。不過,耶穌常常使用這個字作為整段言論的特殊開頭,好強調這些話語的權威性。

佳言摘錄

  • 「我不是正要死,而是正要進入永生。」-聖女小德蘭(St. Therese of Lisieux,1873-1897)
  • 「親愛的諸位,唯有這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在天主前,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伯後三8
  • 「大自然是暫時的,但我們卻要超越它。當群星太陽都要消逝的時候,我們每一個都仍要活著。」-魯益師(1898-1963)
  • 「你在天堂的位置,彷彿是單單為你所預備的。那是因為,你正是為此處而受造的。」-魯益師(1898-1963)
  • 「我們現在是藉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面對面的觀看了。我現在所認識的,只是局部的,那時我就要全認清了,如同我全被認清一樣。」-格前十三12
  • 「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誰在那根基上所建築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必要獲得賞報。但誰的工程若被焚毀了,他就要受到損失,他自己固然可得救,可是仍像從火中經過的一樣。」-格前三13-15
  • 「為此,他﹝猶大瑪加伯﹞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加下十二45
  • 「為幫助亡者、為他們祈禱,我們毋須遲疑。」-聖金口若望(349-407)
  • 「生命遲暮之時,我們要根據我們的愛來受審判。」-聖十字若望(St. John of the Cross,1542-1591,西班牙神祕者,教會聖師與詩人)
  • 「我問自己地獄是什麼?我相信那就是沒有能力去愛。」-杜斯妥也夫斯基(Fyodor M. Dostoyevsky,1821-1881,俄國作家)
  • 「主絕不遲延祂的應許,有如某些人所想像的;其實是祂對你們含忍,不願任何人喪亡,只願眾人回心轉意。」-伯後三9
  • 「祂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弟前二4
  • 「當人子在自己的光榮中,與眾天使一同降來時,那時,祂要坐在光榮的寶座上,一切的民族,都要聚在祂面前,祂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把綿羊放在自己的右邊,山羊放在左邊,…這些人要進入永罰,而那些義人卻要進入永生。」-瑪廿五31-33,46
  • 「我們卻按照祂的應許,等候正義常住在其中的新天新地。」-伯後三13
  • 「因為天主的一切恩許,在祂內都成了『是』。為此,也藉著祂,我們才答應『阿們』,使光榮藉我們歸於天主。」-格後一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