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必須學習分辨哪些是合理的慾望,哪些是不合理、不正義的慾望,並培養對他人財物有所尊重的內在態度。﹝天主教教理2534-2537,2552﹞
貪戀導致貪心、貪婪、偷竊、搶劫、詐騙、暴力與不正義、嫉妒和無節制、想要擁有他人東西的慾望。
嫉妒就是眼見他人的幸福,卻感到憂愁與不快,渴望以不正義的手段,取得他人所擁有的。希望他人遭到不幸,就犯了大罪。當我們愈是為他人的成就與所得高興,當我們也相信天主也要仁慈地眷顧我們,當我們把心放在真正的財富上,就是我們透過聖神,已分享了天主生命的這一個事實,嫉妒之心就會減少。﹝天主教教理2538-2540,2553-2554﹞
「祂本是富有的,為了你們卻成了貧困的,好使你們因著祂的貧困而成為富有的」(格後八9)。﹝天主教教理2544-2547,2555-2557﹞
年輕人也會感覺內心空虛。但經驗到這樣的貧窮,並不只是件壞事。我所該做的,是全心去尋求能填滿我的空虛,從我的貧窮中,帶來富有的那一位。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說:「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瑪五3)。
人最終極、最大的渴望,只能是天主。能面見祂,我們的造物者,我們的主、救主,才是無止境的真福。﹝天主教教理2548-255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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