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製作者對媒體的消費者負有責任。最要緊的就是誠實告知。在蒐集與發佈真正新聞時,也要維護個人的尊嚴與權利。﹝天主教教理2493-2499﹞
各種社會傳播工具,都該為建立世界上的正義、自由與團結有所貢獻。現實當中,媒體常淪為意識型態鬥爭的武器;或者為爭取更高的收視率,在內容方面不顧道德守則,流於媚俗與使人沉迷的工具。
有許多人,尤其是兒童,以為他們在媒體上所見的一切,都是真的。如果假娛樂之名,來讚揚暴力、肯定反社會行為、對性的態度隨便,那麼那些負責媒體的人,以及有監督權責,應該對此加以制止的人,都是犯了罪的。﹝天主教教理2496,2512﹞
從事媒體工作者應當隨時警惕自己,他們所製作的產品具有教育性的功能。年輕人必須不斷自我反省,他們在使用媒體上,是否保有自己的自由與批判的態度,還是已經對特定的媒體過於沉迷。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靈魂負責。那些用媒體觀賞暴力、仇恨與情色的人,是在傷害自己,使靈魂麻木不仁。
真與美彼此相屬,因為天主是美的根源,同時也是真理的根源。因此,獻身於美的藝術,乃是通向完全、通向天主的特殊途徑。﹝天主教教理2500-2503,2513﹞
人無法用言語盡述和用思想不能表達的,可以在藝術中發揮到淋漓盡致。藝術是「天賦給人的內心極豐富的資源」(《天主教教理》2501條)。以一種極為近似天主創造力的方式,藉人的技巧與他的靈感在藝術家身上結合,使他賦予全新的事物,一個具體的模樣,且是過去在現實中未曾見過的。藝術本身不是目的。它應當提升人、鼓舞人、使人變得更好、最終引領他們朝拜和感謝天主。
佳言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