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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主 教 教 理

信仰的寶庫 宗座憲令

3-6-7 第十誡 毋貪他人財物

一、基督徒對他人的財產應有怎樣的態度?

  基督徒必須學習分辨哪些是合理的慾望,哪些是不合理、不正義的慾望,並培養對他人財物有所尊重的內在態度。﹝天主教教理2534-2537,2552﹞

  貪戀導致貪心、貪婪、偷竊、搶劫、詐騙、暴力與不正義、嫉妒和無節制、想要擁有他人東西的慾望。

二、什麼是嫉妒?我們要怎樣對抗它?

  嫉妒就是眼見他人的幸福,卻感到憂愁與不快,渴望以不正義的手段,取得他人所擁有的。希望他人遭到不幸,就犯了大罪。當我們愈是為他人的成就與所得高興,當我們也相信天主也要仁慈地眷顧我們,當我們把心放在真正的財富上,就是我們透過聖神,已分享了天主生命的這一個事實,嫉妒之心就會減少。﹝天主教教理2538-2540,2553-2554﹞

三、為什麼耶穌要求我們實踐「神貧」?

  「祂本是富有的,為了你們卻成了貧困的,好使你們因著祂的貧困而成為富有的」(格後八9)。﹝天主教教理2544-2547,2555-2557﹞

  年輕人也會感覺內心空虛。但經驗到這樣的貧窮,並不只是件壞事。我所該做的,是全心去尋求能填滿我的空虛,從我的貧窮中,帶來富有的那一位。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說:「神貧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瑪五3)。

四、人最應該渴望的是什麼?

  人最終極、最大的渴望,只能是天主。能面見祂,我們的造物者,我們的主、救主,才是無止境的真福。﹝天主教教理2548-2550,2557﹞


佳言摘錄

  • 「不可貪你近人的房舍。不可貪戀你近人的妻子、僕人、婢女、牛驢及你近人的一切。」-出廿17
  • 「你們要謹慎,躲避一切貪婪,因為一個人縱然富裕,他的生命並不在於他的資產。」-路十二15
  • 「就像鏽會侵蝕鐵一樣,嫉妒也會蝕掉受它折磨的靈魂。」-聖大西略(330-379),《會規》
  • 「不憎恨任何人。勿嫉妒。也勿心懷妒意。勿爭強門勝。謹防傲慢。」-聖本篤(480-547),《會規》
  • 「對那些不給祂任何餘地的人,連天主也無可奈何。只有當人完全空虛自己,讓祂走進,祂才能行祂所願意行的。」-真褔德蕾莎修女(1910-1997)
  • 「我靈等候我主,勝於更夫的待旦。」-詠一三○6
  • 「聖經上說的『看見』,就等於『擁有』。看見天主的人,就得到他所能想像的一切美好。」-尼撒的聖國瑞(353-394,教會聖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