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個世紀以來,四季齋期逐漸從基督徒的意識中消失,守齋在不少地區不再是應盡的義務。但也有不少堂區保留一些好習慣,如在此時期中,特別為司鐸、為聖召祈禱,在結束日──主日特別領聖體。
一九七 O 年的新彌撒經書中已刪除了此時期的專用彌撒經文;在新法典中,四季齋期這名詞不再出現。不過新法典(一二四九~一二五三)強調作補贖乃是天主的法律,教會規定了一些集體作補贖的方式,整個教會應予遵守;主教團也可針對本地的需要,制訂作補贖、祈禱、守齋的日期與方式。
關於特別祈禱日及四季齋期的實施,是要各國的主教團去規定(註):關於時間與實行的方式,要訂定一些準則。目的是要保持教會這古老的習慣:為人類不同的需要祈求天主,特別為田地的生產、人的工作向天主祈禱,並為各種恩惠公開地向祂謝恩。因此,教會並沒有廢除古代的習慣,只是要求予以現代化。
台灣地區主教團制定了四個特別祈禱日:
祈福日:訂在每年的元宵節(或前後)舉行。適應我國新年期間「求福」的習俗,也讓我們信友瞭解「真福」所在。
齋戒日:訂在每年四旬期間、聖週以前舉行。藉由祈禱和守大、小齋來準備教會最大的慶節—基督的蒙難與復活的日子。
感恩日:訂在每年中秋節(或前後)舉行。這是農民勞力工作後收成的日子,為田間的出產及一切源自天主的恩賜而感謝天主。
惜生日:訂在每年將臨期第一主日前夕,主要是以晚禱的方式來舉行。在期待基督誕生的同時,也提醒我們重視人類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呼籲世人要愛護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