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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年 四 旬 期 qaimut - 主日福音 | 2017-10-17 | 點閱數: 2243

甲年 四旬期 第 2 主日

面容發光有如太陽

瑪十七,1~9



求主賜予我們信德之光


主內親愛的兄弟姐妹:


 

  有時候我們把信仰看成一種盲目的信賴,服從一個目標還不清楚的命令,踏上一個未知的冒險旅程。我們常以亞巴郎作為這麼一個信仰的形象和模範。在這主日的第一篇彌撒讀經中(創十二 1-4a ),天主召喚亞巴郎離開熟悉的故鄉,到一個天主將要指給他的地方過新生活。亞巴郎便依照天主的吩咐動身起程。由於亞巴郎聽命服從,作出信仰的一躍,他成了眾人的「信德之父」(羅四 17 )。
 

  信德的確是全然的交付自己;有信德的人的確會作出以上信仰的行為。然而,這些行為是信德的果實,不是信德的起點。信德絕不始於魯莽的衝動;信德拒絕輕信不合理的話,就像耶穌拒絕聽信魔鬼的話那樣。有了信德,才能作出信德的行為。信德的基礎在於人意識到誰值得他信賴,誰應該得到他全然的交付,誰是他跟隨的對象,其間有著意義和利益的衡量。即使是亞巴郞,必定也少不了這一個作出衡量的考慮。亞巴郞之所以能夠爽快地遵從天主的命令,是因為他早已認識天主,天主是他的朋友(依四一 8 ;編下廿 7 ;雅二 23 )。而且,天主給予他的條件也很好:天主要使他成為一個大民族,要祝福他,使他成名,成為一個福源(創十二 2 )。
 

  同樣的,信仰耶穌也不能只是一時興起,猶如追求時尚與潮流一般;我們需要衡量我們的信仰,為我們的信仰負起責任,造就生命。耶穌自己就多次勉勵我們要事先籌算好做他門徒的代價:「如果誰來我這裡,而不惱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不論誰,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後面走,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十四 26-27 )。但是,若做了他的門徒,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隨我的人,為我的名,捨棄了房屋,或兄弟、或姐妹、或父親、或母親、或妻子、或兒女、或田地的,必要領取百倍的賞報,並承受永生」(瑪十九 28-29 )。由此可見,信仰不是盲目的一躍,而是一個慎重的決定,目標在於永生,為賺取天上永恆不朽的財富(參閱:瑪六 20 )。

 

  這主日的福音從「六天以後」說起(瑪十七 1 ),給我們敘述耶穌顯聖容的事蹟。這同一個事蹟,聖史瑪竇說在「六天以後」發生,聖史路加卻說「大約過了八天」(路九 28 )。其實,他們倆人所講的都是一個星期以後的同一天,只是他們數算的方式不同而已。連同頭尾的天數加在內一起數算就是「過了八天」,比如這個主日是上個主日的第八天;扣除頭尾的天數就是「六天以後」。因此,為了明白耶穌顯聖容的事蹟,我們需要回顧一個星期前發生的事。

 

  一個星期前,耶穌向門徒們說明:他必須受許多痛苦,並將被殺,但第三天要復活(瑪十六 21 );耶穌也向他們解釋清楚做他門徒的要求:該棄絕自己,背起十字架,勇於為他犧牲性命(瑪十六 24-28 )。一整個星期來,門徒們都在心裡思考,明知耶穌這位師傅必須受苦和喪生,那麼還跟隨他,做他的門徒嗎?跟隨耶穌的意義何在?做耶穌門徒所得的利益真能抵償所受的損失嗎?這是活出信仰的衡量,負責任地回應天主召叫的反思。成熟的信仰要求知情和成熟的決定,決定後就義無反顧。為了幫助門徒們作決定,耶穌領他們上了一座高山,給他們預見他的光榮,讓他們明白天主忠信的照料。

 

  在高山上,門徒們看見耶穌的「面貌發光有如太陽」(瑪十七 2 )。「有如太陽的光」指的是非常耀眼的光,無法直視的光。這光雖然吸引人趨近,但也確實令人懼怕。門徒們想親近耶穌,想搭帳棚與他同住,但同時也「俯伏在地,非常害怕」(瑪十七 6 );就如悔瑟在接受了天主十誡後,因同上主說過話,而臉皮發光那樣,「全以色列子民一看見他的臉皮發光,都害怕接近他」(出卅四 30 )。梅瑟當時同上主在一起四十天四十夜之久;他因同上主說過話,接過了天主的話,也就是盟約的「十句話」(出卅四 28 ),就臉上發光。現在,聖史瑪竇要告訴我們一個更偉大的事實:耶穌是新梅瑟。他比梅瑟更親近天主;他不只四十天四十夜與天主同在,他天天與天主同在。他不只是接過了天主的話而已,他自己就是天主的話。他是天主的愛子,天主所喜悅的(瑪十七 5 ),在他內散發出天主的光榮。

 

  從高山下來的時候,耶穌囑咐門徒們,在他由死者中復活以前,不要將他們所看見的事告訴任何人。意思是,耶穌在山上顯示的光榮是他復活的光榮,但這光榮不是孤立的,總是與他的苦難和死亡相連,藉此表明這是救贖性的光榮。這是耶穌作為基督的意義;這也是我們作為基督門徒的意義。我們的信仰是救贖性的信仰。

 

  耶穌顯示的光榮也是聖神的德能。聖史瑪竇為了讓我們清楚明認這一點,就把耶穌受洗的事蹟與耶穌顯聖容的事蹟貫穿起來。在耶穌受洗時,三部對觀福音都記載有聲音從天上傳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瑪三 17 ;谷一 11 ;路三 22 )。但是,只有聖史瑪竇告訴我們,在耶穌顯聖容時天上也發出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瑪十七 5 ;參閱:谷九 7 ;路九 35 ) 。耶穌是天主所喜悅的,這點明示耶穌與天主的親密關係。耶穌與天主的親密關係就是愛的共融,也就是聖神的德能。因著聖神的德能,耶穌始終與天主同在,以天主的名義行奇事、赦罪、治愈病人、驅逐魔鬼。

 

  耶穌不願眾人在他由死者中復活以前看見他耀眼的光榮,因為信仰不能依靠引人注目的奇事來維持,而必須依靠認識所信仰的那一位。耶穌願意眾人在平常的生活中親近他,認識他,跟隨他,不要害怕;他自己也以平常的方式、不耀眼的方式親近人。當然,與天主親近的人必定也要分享天主的光。同樣,耶穌也與我們分享他的光,對我們說:「你們是世界的光;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耀你們在天之父」(瑪五 14 -16 )。但是,這世界的光是為叫人能張開眼來觀看的光,不是耀眼的光。因此,我們不必在人前炫耀。主耶穌只要我們明認,我們所有做祂門徒的人在我們內都有祂的光,這是我們的身分。藉此信念,我們能在日常生活坦然面對一切,包括痛苦,甚至死亡,堅定不移地跟隨祂。

 

  在這四旬期間,讓我們祈求耶穌賜給我們信德之光,堅心定志做他的門徒;讓我們也祈求耶穌賜給我們聖神的德能,使我們與天主建立親密共融的關係。阿們。

 

~張德福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