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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年 常 年 期 管理員 - 主日福音 | 2017-10-17 | 點閱數: 1058

甲年 常年期 第 27 主日

葡萄園的比喻

瑪二一,33~34



信仰恩典真是一件奇事

 

主內的兄弟姐妹:

 

  一個人的心胸有多狹隘,眼界就只有多短小。他的視野始終被自己狹隘的心胸所困,總是鼠目寸光,正所謂疑心生暗鬼,把別人善意的勸諫也看成是對自己利益的威脅,容納不下別人的好。其實,狹隘的心胸事出有因,並非平白無故,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對天主的信賴,不相信天主對我們所懷的計劃是和平而不是災禍的計劃。因此,凡事憂心忡忡,看不開,設想憑一己之力、依靠自己的計劃定奪一切。

 

  連續三個主日,我們一直聽到耶穌給我們講論葡萄園的比喻。這些比喻都說明天主不斷地、且以各種方式召喚我們,也勸勉我們回應天主的召喚,相信天主的仁愛,接納天主的恩寵。前個主日的比喻說,有個家主在一天中不同的時間到街市去僱用工人到他的葡萄園工作,為那些願意受僱的,不論工作時間長短,他都給他們每人全天的工資。上個主日的比喻又說,有個父親叫他的兩個兒子到葡萄園工作。第一個兒子起先拒絕,但是後來後悔了,就去了;第二個兒子一口答應,後來卻沒去。「到葡萄園工作」其實是一個專有的說法,它的意思就是悔改、歸向天主。悔改和歸依沒有遲早先後之分,但總是必須以實際行動實踐出來。

 

  這主日的葡萄園比喻則置於一個充滿暴力的佈景中展開。有一個園主把他那座打理得妥妥噹噹的葡萄園租給佃戶。等到收成的時候,佃戶不但不付給園主應得的出產,反而一而再地惡待了園主的僕人,甚至殺了他的兒子。他們以為殺了這位繼承人後,就可以霸占那座葡萄園為己有。講了這個比喻後,耶穌問司祭長和法利塞人:「當葡萄園的主人來時,他要怎樣處置那些佃戶呢?」他們自然而然地回答說:「他要毫不留情地消滅那些惡人,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佃戶。」後來,他們才覺出這個比喻是耶穌指著他們說的,就惱怒非常,想逮住耶穌(瑪廿一 45-46 )。然而,他們真的了解耶穌的比喻的含意嗎?耶穌的比喻對我們而言,又有什麼意義呢?

 

  這主日比喻的前半部要我們先回顧第一篇讀經(依五 1-7 )。在那篇讀經中,依撒意亞先知悲嘆葡萄園主人辛勤栽種了好品種的葡萄樹,可是結出的卻全是野葡萄。土地沒有問題,很肥沃,而且園主也翻鬆了土壤,除去了石塊,又圍上了籬笆,細心照顧。他為他的葡萄園所能做的,全都做了。他熱切地等待豐收好葡萄,連榨酒池也鑿好了,但這終究是一個空等,一無所獲。至於耶穌所講的比喻,葡萄園主人也同樣一無所獲,但這次並非葡萄樹不結好果子,而是惡佃戶不肯誠實地繳納出產,並且還設想霸占園主的產業。這兩個葡萄園的比喻一個比一個慘烈,一個比一個令人髮指,從不結好果子、不履行正義進而到侵犯權利、施行暴力。

 

  耶穌的這個葡萄園比喻常久以來都被當成一則寓言看待,被認為是隱寓某些特定的人物或情況。在其寓意中,葡萄園被視為天主子民。天主子民完全隸屬於天主。佃戶是表示民間首領,天主把祂的子民交託給民間首領管理,但這些首領們卻想剝奪天主的權利,把子民佔為己有。園主的僕人是指天主的先知,他們受到了惡待,甚至被殺。園主的兒子就是耶穌本人,首領們計劃也把他殺了。在比喻中,這位兒子真的被他們拉到園外殺了。司祭長和法利塞人聽了比喻後,似乎也作出以上的解釋,覺得耶穌以天主的懲罰來威脅他們,因此越發與耶穌敵對。

 

  那麼,耶穌本身也贊成如此理解這比喻的嗎?祂是在指責司祭長和法利塞人為惡佃戶嗎?表面上看來似乎是的。這些首領們才剛剛質問了耶穌:「祢憑什麼權柄作這些事?誰給了祢這種權柄?」(瑪廿一 23 )。他們沒有能力,或者沒有勇氣,看出耶穌到底是誰。他們只擔憂自己的處境和利益:如果不制止這位肆無忌憚的宣講者,這位極受眾人擁戴的「先知」,羅馬人必定認為他們也贊成民眾造反,並且將更加限制他們當時已經是極為有限的宗教自由空間。他們眼界短小,看不清也跟不上當時社會正在發生的事件。

 

  然而,首領們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事實:即使他們對這比喻的解釋是正確的,但比喻中最後的事件當時全都還沒有展開。他們還未受到天主的審判和懲罰;到那時為止,他們甚至都還沒有開始動手除去耶穌這位天主子。因此,他們實在還有很充足的時間去悔改,好好地反省自己的計劃。但很可惜的是,他們看不到這點,他們被自己自私的計劃所困,失去了內心的自由。他們只能以為耶穌來是為了與他們作對,報復他們的惡念;他們辨識不出,耶穌的比喻其實是一項悔改的邀請,沒有指責的含意,也沒有諷刺的含意。

 

  對我們而言,我們不必總是把比喻當成寓言來看待,也不必把這些角色應用在這時代的某些人身上,更不必用這些寓意來指責社會或者教會的領袖。比喻最好是當成比喻來看待,正視比喻本身的要求。比喻總是一個具體行動的邀請,要求人以實際行動作出悔改,常常省察並自問:在目前自己生活的情況下,有哪些方面是自己必須改過、改進和改善的嗎?這種正視比喻為比喻的作法,對我們的靈修成長和人格素養必會有很大的助益。

 

  在我們的平常生活中,也在靈修生活中,常存在著計劃和巧合的成份,我們可稱之為人意和天意。有時候,事情確實不盡人意,但那時天意卻勝過人意,超出人意,比人意更好更好。天意幫助我們越發意識到天主在我們生活中的真實臨在,更樂意讓天主來主導我們的生活。我們當然應該對生活有所計劃,並儘力發展這生活的計劃,但我們卻不可自命非凡,設想僅憑一己之力、依靠自己的計劃定奪一切。天主賜給我們生命,是要我們守護它,而不是霸占它;是要我們務公益,而非謀私利。我們的生命終究是隸屬於天主的;天主自會照料(創廿二 14 ),昨日、今日、直到永遠。

 

  比喻的目的不是指責:不是指責那些惡佃戶,也不是指責我們或任何人。比喻的目的是呼籲我們悔改,要求我們淨化自己的心靈生命,滌除那些使我們遠離天主的種種因素,拓寬心胸,進而接受主耶穌來到我們的生命中。耶穌是天主所能給我們的最大恩典,再也沒有更大的了。因此,耶穌今天告訴我們說:「這是上主的作為,真是一件奇事」,也就是超乎人意的天意。

 

  能夠信仰耶穌基督,這事實本身就是一個天賜的恩典;能夠活出這信仰的恩典,這事實本身就真是一件奇事,是天主在我們身上實現的天意,完全不靠我們的修為。因此,讓我們彼此代禱,同時在這聖母月也懇求聖母為我們轉禱,求天主以祂的天意扶持我們,使我們有能力去接納天主的恩寵,與耶穌一起在生活中同行。阿們。

 

~ 張德福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