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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年 常 年 期 管理員 - 主日福音 | 2017-10-17 | 點閱數: 1618

甲年 常年期 第 23 主日

規勸與祈禱

瑪十八,15~20



在得救的路上共勉勵

 

主內的兄弟姐妹:

 

  世界並不因惡人而遭摧毀,卻因有人看到惡人作惡仍無動於衷,置之不理。對於弟兄的過犯或惡行,基督徒團體不能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正義和仁愛要求我們不可冷眼旁觀弟兄的過犯和惡行,任其自生自滅,卻要盡力引導他們悔改、回歸正途。我們確實是弟兄的守護人(參閱:創四 9 )。疏忽的罪本身就是一宗大罪,其後果將導致喪亡,自己以及很多人的喪亡。在第一篇讀經中,天主明明地說了:「人啊,我現在立你作以色列家的警衛;你聽了我所說的話,要代我警告他們。因此,當我告訴惡人說:『惡人,你必喪亡!』你若不講話,也不警告惡人離開邪道,那惡人必因自己的罪惡而喪亡,但我要向你追討他的血債」(則卅三 7-8 )。天主要求我們作弟兄的警衛,也就是常常關懷並規勸弟兄的人,因為天主不喜歡任何人喪亡,總是渴望人離開一切罪惡,回心轉意,得以生存(參閱:則十八 30-32 )。

 

  規勸弟兄實在是件非常艱難和微妙的事,但它卻是我們本分內應做的事。規勸弟兄必須出於仁愛,手法則必須委婉和謙卑。這主日的福音教導我們,首先我們得私下規勸弟兄,讓他們意識到由於他們的過犯,他們正踏在凶險的路上。我們必須以一個罪人對另一個罪人說話的方式規勸他們,而不是以法官對犯人或義人對罪人說話的方式。我們始終得承認,只有天主的恩寵能改變人心,促使人心悔改。

 

  當一次規勸失敗後,我們不可就此氣餒。我們得秉持天主的耐心和信任,就如耶穌在另一則無花果樹的比喻中教導我們的那樣。在那則比喻中,園丁並不因三年辛勤種植無花果樹卻一無所獲而懊惱,反而予以它更細心的照顧,在它周圍掘土又施肥(路十三 6-9 )。我們必須虛心接受並非總是看得見我們努力的成果,不可自命非凡,渴求領功受賞。這也是耶穌的教導,祂說:「正如俗語所說的:撒種的是一人,收割的是另一人」(若四 37 )。誰勞力播種,誰收割成果,其實並非最重要,重要的是有人播種、有人收割,然後一同喜樂。所以耶穌又說:「收割的人已領到工資,且為永生收集了果實;如此,撒種的和收割的將一同喜歡」(若四 36 )。

 

  基督徒的救恩觀是普遍的救恩觀,樂見人人得救,因此盡心彼此守護,相互負責。基督徒不能獨自得救,只能一起得救。我們若不管他人死活,就不可期望能找到天主。我們必須一同到達天主那裡,一塊兒回到天父的家。若我們單獨地來到天父面前,祂會對我們說什麼呢?祂必會問我們:「你的弟兄在哪裡?」那時,我們不能答复天父說:「我不知道,難道我是看守我弟兄的人嗎?」(創四 9 )

 

  當一次規勸失敗後,耶穌要求我們另外帶兩三個證人去規勸那位弟兄,甚至告知整個教會團體。這是出於互救的牧靈熱忱,而不是法庭的訴訟程序。當一切努力都失敗後,那就只好「將他看作外邦人或稅吏」(瑪十八 17 )。然而我們得記住,耶穌從來不把外邦人、稅吏和罪人排除在救恩和牧靈照顧之外,反而主動去尋找他們。祂對那些自充為義的法利賽人說過:「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而是有病的人。你們去研究一下:『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是什麼意思;我不是來召義人,而是來召罪人」(瑪九 10-13 )。

 

  對待罪人和彼此擔待的最佳方式是祈禱,尤其是團體祈禱。因此,耶穌接著向我們證實說:「若你們當中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無論為什麼事祈禱,我在天之父,必要給他們成就,因為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們中間」(瑪十八 19-20 )。團體祈禱所強調的是弟兄姐妹間的仁愛,它同時表現並堅固團體的共融合一,甚至能治愈團體中因不和所造成的傷害。基督徒團體為罪人祈禱,彼此代禱,必能成就靠我們人力所無法實現的事;因為在我們祈禱時,耶穌與我們同在,而且天父親自行動,給我們成就我們同心合意祈求的一切事。

 

  在第二篇讀經中,聖保祿進一步講解弟兄姐妹間的仁愛。他從靈修層面介入這個仁愛的奧秘,讓我們意識到自己唯一且永遠無法還清的就是仁愛的債,從而把仁愛視為一切誡命的基石。他說:「除了彼此相愛以外,你們就不再虧欠任何人」(羅十三 8 )。我們可以改述保祿的話說:「你們可以還清所有的欠債,但仁愛的債卻永遠無法還清,所以必須彼此相愛。」事實也正是如此,因為償還所欠的債是正義的要求,但是我們怎能算清彼此相愛的債,而盡數償還呢?我們怎能給仁愛定下一個數量呢?在急需中領受了一杯清水的仁愛又怎能以一杯清水來還清呢?一杯金子也還不清。因此,我們虧欠許多人仁愛的債,永遠都無法還清,只能回愛,不求回報地去愛。

 

  聖保祿繼續解釋說:「誰愛別人,就滿全了法律;愛就是法律的滿全」(羅十三 8b , 10 )。保祿之所以能這麼斷定,是因為「基督的愛催迫著我們」(格後五 14 ),叫我們生活「在基督的法律之下」(格前九 21 ),因為「法律的終向是基督,使凡信祂的人獲得正義」(羅十 4 )。基督的愛要求我們彼此相愛,在仁愛中互相關懷和守護;這是基督徒得救的道路。所以,為了自己的得救,聖保祿坦白地說:「對軟弱的人,我就成為軟弱的,為贏得那軟弱的人;對一切人,我就成為一切,為的是總要救些人。我所行的一切,都是為了福音,為能與人共沾福音的恩許」(格前九 22-23 )。讓我們謹記耶穌的教訓,效法聖保祿也為了自己的得救而彼此相愛,互相擔待,在得救的路上共勉勵。阿們。

 

~ 張德福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