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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年 常 年 期 管理員 - 主日福音 | 2017-10-18 | 點閱數: 1543

乙年 常年期 第 32 主日

窮寡婦的奉獻

谷十二,38~44



謹慎警覺愛主愛人

 

主內的兄弟姐妹:

 

  福音必須是為所有人的福音,而不只是為窮人而已。當然,人是否願意聆聽,或者用耶穌的話說,「有耳聽」與否(谷四 9 、 23 )是另一回事,但福音確確實實是為所有人的,沒有任何一個人應被排除在外。因此,我們不可曲解福音,乃至用以排斥人、攻擊人或諷刺人,這樣做我們同時違反了愛天主和愛近人的誡命,兩條最大的誡命(谷十二 28-31 )。

 

  這主日福音的要旨不在於譴責某些人的行為,也不是稱讚那些勇於奉獻的窮人,而是為了教導我們懂得識別和分辨,對自己謹慎警覺。其依據的首要原則就是:我們必須讓福音成為人人的好消息,絕不可讓自己成為別人的壞消息。這原則極其重要,否則福音很容易會變成一件攻擊人的工具,甚至是武器。那時,福音已不再有福,就如鹽不再咸那樣,兩者都一無所成。因此,我們必須時時謹防自己的私慾,常常省察自己的習性,好能更完善地遵行最大的誡命。

 

  耶穌教訓說:「你們要謹防經師……」(谷十二 38 )。祂明顯的意思是:你們要懂得分辨,不要不經識別就接受一般人認為必須接受,甚至認為必須當成模範的行為,無論這些人具有何等的權威或者地位有多高上,例如經師們那樣。分辨的依據始終是愛天主和愛近人的最大誡命。長久的祈禱是很好的,但若以此來掩飾自己的惡行,那麽祈禱就成了虛偽的虔誠,對人對己都絲毫無益。虛偽的虔誠表面上崇敬天主,實質上卻不給天主留下任何空間和時間。倘若再藉由虛偽的虔誠徇私牟利,沽名釣譽,就必定要遭受更嚴重的處罰。

 

  為了教導我們如何分辨,耶穌舉出遵守愛的誡命的正反例子。經師以長久的祈禱在人前展示他多麽愛天主,因而受人敬佩,但私下卻吞沒了寡婦的家產。這是愛天主的反例子;因為不愛近人就等於不愛天主,毫無爭辯的餘地。其實,這位經師不只因為沒有遵守愛近人的誡命而顯示出他不愛天主,他也因為沒有遵守愛天主的誡命而顯示出他不愛天主。他把長久祈禱的寄望放在人的讚許上,為套取人們的恭敬,而不是放在信靠天主之上,為獲得天主的護佑。

 

  耶穌舉出了愛天主的反例子後,立刻又給我們舉出正面例子。耶穌留心觀察,看見一個窮寡婦在聖殿的奉獻箱投下了兩個小錢,就向門徒們指明她比任何人都投得多,因為她把自己所有藉以生活的錢全都奉獻了。不過,這個愛天主的正面例子不是來自那個窮寡婦,而是耶穌自己。耶穌表現出祂對窮人的殷切愛護,關懷備至。耶穌在此是對門徒們說話,當面教訓他們那個窮寡婦現在確實已身無分文,成了真正的寡婦;因此她有權利得到援助,而他們和教會都有義務去援助她。

 

  教會有義務「供養那些真正的寡婦」(弟前五 16 ),也就是那些「孤獨無依,已寄望於天主,黑夜白日常在懇求和祈禱」( 5 節)的窮寡婦;而得到教會的援助則是窮寡婦不可被否定的權利(宗六 1 )。教會從起初就承認這原是她分內的義務,為了不耽誤宗徒們宣講福音的職責,因此建立了執事制度特別去照顧這些寡婦(宗六 1-6 )。在這點上,我們可以清楚看出初期教會認真聽從耶穌的教訓,同時也推崇賙濟寡婦的人,在約培名叫塔彼達的女門徒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宗九 36-42 ) 。

 

  那麽,我們又該如何理解耶穌對於這位窮寡婦的評語,說她投下的比任何人都多呢?投多投少實在不是奉獻錢多錢少的問題,這根本就不是獻錢的問題,而是全心信賴天主還是對天主有所保留的問題。富有的人很難把放在錢財上的信心完全轉移到天主身上,其實貧窮的人也一樣。耶穌給我們指明的不是這位窮寡婦的貧窮,而是她毫無保留地信賴天主。財富不值得誇耀,貧窮也同樣不值得誇耀;值得誇耀的是我們對天主全然的信賴,相信天主自會照料。

 

  這位窮寡婦相信天主自會照料。她當然一點都沒錯,天主必定照顧所有困苦的人,但我們真的不必太過浪漫主義,不經思考也不切實際地「把所有的一切,全部的生活費」(谷十二 44 )都捐獻給聖堂。這不是耶穌的意思。這位窮寡婦之所以沒錯,是因為她很明智、有信德。她懂得分辨,積極求取自己應得的權利,就如那個在不義判官前的寡婦那樣(參閱:路十八 1-8 )。

 

  這位窮寡婦原本身上所有的只是兩個小錢。一個小錢( lepton )是一個德納( dēnarion )的一二八分之一。一個「德納」是工人一天合理的工資(瑪廿 2 ),夠一家人一天的生活費。因此,她那兩個小錢根本不夠她過一天的生活。像她這樣貧困的寡婦該怎麽活呢?明智之舉,同時也是信德之舉是奉獻自己的不足,以獲取自己的充足。我們與其說她奉獻得多,不如說她因奉獻而獲得更多。這實在就是信德的效力,一如耶穌所證實的:只要有像芥子那麽大的信德就可移山(瑪十七 20 )。然而,耶穌也問道:「人子來臨時,能在世上找到信德嗎?」(路十八 8 )

 

  這主日取自《列王紀上》的第一篇讀經是另一個愛天主的正面例子,從一開始就給我們敘述厄里亞先知和匝爾法特的窮寡婦對天主的全然信賴。那時,公元前 870 年,阿哈布登極作以色列王,但他推崇敬拜巴耳神。上主天主的先知厄里亞就指責他,並向他宣布天主的懲罰:三年天決不降露或下雨(列上十七 1 )。阿哈布王不但不聽信厄里亞先知而悔改,反而要追拿他。讀經所敘述的就是厄里亞先知在逃亡中的事蹟。

 

  厄里亞必須完全信賴天主的照顧,因為天主叫他逃到漆冬的匝爾法特,那是一個信奉巴耳神和反對天主的先知的地區,去投靠一個信奉巴耳神的窮寡婦。這位窮寡婦也必須完全信賴天主,因為只憑厄里亞先知以天主的名義所作的一個承諾:「上主以色列的天主這樣說:直到上主使雨落在地上的那一天,缸裡的面,決不會用完;罐裡的油,也決不會缺少」(列上十七 14 ),她就毫不猶豫地獻出了她和她兒子藉以生活的僅有食物。她就像福音中的寡婦那樣,獻出的是她的不足,只能夠存活半天的「一把麵和一點油」( 12 節),所獲得的卻是「三年零六個月」(路四 25 )的充足。她的信德果然救了她,使她得以生存(列上十七 15-16 )。

 

  這主日的禮儀向我們提出愛天主和愛近人的信仰生活規範,不是要我們去判斷別人,予以褒貶,而是要我們對自己謹慎警覺。我們是否勇於全然信賴天主的慈愛,把生活全權交在天主手中?我們是否留心關注窮人、孤兒寡婦的貧乏,盡力去援助他們?我們是否有足夠的信德,讓福音真的成為人人的好消息?懇切祈願天主增加我們的信德,賜給我們勇氣,助人助己!阿們。

 

~ 張德福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