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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年 常 年 期 管理員 - 主日福音 | 2017-10-18 | 點閱數: 1440

乙年 常年期 第 29 主日

為大眾作贖價

谷十,35~45



人人平等以服務為先

 

主內的兄弟姐妹:

 

  今天,耶穌領頭走向耶路撒冷。在路上,耶穌第三次預言祂的苦難、死亡和復活,對門徒們說:「看,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於司祭長和經師;他們要定祂死罪,把祂交給外邦人。這些人要戲弄祂,唾污祂,鞭打祂,殺害祂;但三天以後,祂必要復活」(谷十 32-34 )。出乎意料之外,雅各伯和若望卻在這時來到耶穌跟前,請求耶穌在祂的光榮中,讓他們一個坐在祂的右邊,一個坐在左邊( 35-37 節)。

 

  耶穌也深感意外,但並沒有斥責他們,只說他們不知道他們所求的是什麽。耶穌當時正想著自己將面臨的苦難和死亡,那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因此,祂問他們能否飲祂的爵,能否受祂受的洗。他們既然堅決要跟隨耶穌,那麽耶穌飲的爵,他們固然要飲;耶穌受的洗,他們也必然要受。不過,在耶穌的光榮中坐在祂的左右卻是天主的恩賜,是無法賺取、也無法事先被規劃的。

 

  不少聖經詮釋都認為雅各伯和若望真不知道耶穌所要飲的爵和要受的洗指的是什麽;他們之所以爽快地答覆耶穌,是因為他們以為耶穌馬上就要復興以色列。這種政治性默西亞觀確實存在,無論是讚同或是反對耶穌的人都持這種觀念,況且眾人早就想立耶穌為王(參閱:若六 15 )。然而,雅各伯和若望如同伯多祿那樣,一直是耶穌最親近的門徒。他們最先被耶穌召叫(谷一 19 ),他們見過耶穌光榮的聖容(谷九 2-8 ),他們也將在革責瑪尼莊園陪伴耶穌經歷驚懼憂苦(谷十四 33 -34 )。他們理當明白耶穌所要飲的爵和要受的洗,指的就是耶穌剛剛預言的苦難和死亡(谷十 32-34 )。他們唯一的疑問只是該如何理解天主的旨意,為何天主允許祂的聖子耶穌受這麽大的苦難,乃至死亡?難道天主就只有這條拯救的道路嗎?

 

  在聖經的信仰傳統中,「杯爵」內裝滿的是來自上天的酒釀:可以是天主祝福的酒,即救恩之杯(詠廿三 5 ;一一六 13 );可以是天主懲罰的酒,即毀滅之爵(則廿三 31-33 ;耶四九 12 );也可以是天主義憤的酒,即震怒之爵(依五一 17-22 ;耶廿五 15-17 )。在舊約末期,尤其在默示錄文學中,「杯爵」內裝滿的經常是天主義憤的酒(默十四 10 ;十六 19 ;十八 6 )。耶穌向雅各伯和若望指明的爵,以及祂在革責瑪尼莊園祈求天父給祂免去的杯(谷十四 36 ),就是天主震怒的爵杯。

 

  同樣在聖經的信仰傳統中,「受洗」的原意是經歷死亡。洗禮是將整個人浸在水里,表示他死了。倘若他之後還能活生生地從水里上來,那麽也就表明他的一切罪污已被洗淨。「受洗」象徵透過死亡而獲得重生,洗心革面,因此後來也有悔改的延伸意義。

 

  耶穌明白天父的旨意是要祂飲盡這樽震怒的爵杯。若祂把裝滿天主震怒的爵杯喝乾,祂就完全消弭了天主的震怒,使人類可以與天主重新和好。如果祂不喝這杯,那麽天主的震怒將滿溢而出,淹沒整個世界。其含意是這樣的:杯是苦杯,受洗是死亡;苦杯加受洗,就是受苦至死。耶穌喝了苦杯,死了;我們只有等著看祂是否活著回來。。。祂確實活著回來了,且進入了祂光榮!

 

  雅各伯和若望當時聽了耶穌的預言,就堅決相信耶穌必要復活,定要活著回來。他們是有信德的人,明了耶穌的苦杯和受洗,並且願意忠實地跟隨耶穌走到底,喝祂的杯,受祂的洗。然而,他們卻是受到特定志向的推動,完全只從與耶穌同享光榮的角度解讀祂的苦難和死亡;他們請求能獲得耶穌特別的肯定和獎賞,讓他們在耶穌身邊擁有特殊的地位,處在光榮耶穌的左右。

 

  耶穌沒有答應他們的請求,反而告訴他們,誰可以坐在祂的左邊或右邊一概由天父自行決定。那麽,誰可以榮獲這些尊位呢?若我們說,他們就是那些可以進入天國的人,我們應該不會出差錯。他們就是那些被耶穌降福的小孩,那些在「真福八端」中被耶穌稱為有福的人,那些善待了耶穌的最小兄弟的人(瑪廿五 34-40 )。從中我們可以看到耶穌依循的生命準則。

 

  於是耶穌叫門徒們過來,勸勉他們做僕役和奴僕,互相服事,彼此尊重:「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成為大的,就當作你們的僕役;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為首,就當作眾人的奴僕」(谷十 43-44 )。這勸勉顛覆了一般上對權柄的施行方式。一般上,權柄是由上往下控制的勢力,上者為尊,下者為僕(谷十 42 )。這種方式施行的權柄很容易被濫用,造成殘暴不仁、不公不義的行為。耶穌改變了施行權柄的方向,使之成為橫向的勢力,人人平等,以服務為先,實施服務者為大(谷十 43-44 )。

 

  尤有甚者,耶穌還加以指明自己這位人子「不是來受服事,而是來服事人,並交出自己的性命,為大眾作贖價」(谷十 45 )。這實在是一個非常大膽和突破性的神學,完全刷新了天主的形象。天主常被視為憤怒和嚴峻的法官,要求人還清所欠的最後一分錢(路十二 59 ),甚至於連本帶利取回(瑪廿五 27 );現在,祂卻全然慷慨大方,把這筆帳目全權交給人子耶穌處理。耶穌以自己的性命作為眾人的贖價,不向人要求一分錢。不但如此,祂還把人看成是堪受祂殷勤服事的對象。

 

  我們敢接受這麽大膽和突破性的神學嗎?我們敢相信天主確實如此寬待我們嗎?我們敢接受耶穌的勸勉而視他人比自己更為重要,並去服事他們嗎?最後,我們敢接受這一切真是耶穌以自己的生命向我們宣講的福音喜訊嗎?

 

  教會在這主日也慶祝「普世傳教節」,呼籲我們走向世界傳揚基督的喜訊和福音。基督的喜訊和福音實在就是耶穌自己,天主臨在我們中間的慈悲。讓我們祈求耶穌滲透我們的生命,在我們的生命中生活,並轉化我們,使我們有勇氣堅信耶穌和耶穌的福音,互相服事,彼此尊重。阿們。

 

~ 張德福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