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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年 常 年 期 管理員 - 主日福音 | 2017-10-19 | 點閱數: 1118

丙年 常年期 第 32 主日

上主是活人的天主

路廿十,27~38



永生是在天主前永享福樂

 

主內的兄弟姊妹:

 

  我們能看得多遠,我們的心就能有多寬。我們若肯定明天、甚或後天必會更好,我們就能為今天盡心努力,甚至從容就義。這兩句話是發自信德的表白。耶穌明確告訴我們說:「天主是活人的天主,所有的人為祂都是生活的」(主日福音:路廿 38 )。既然是生活的,那麽人為何得死呢?死後還有生活嗎?

 

  這是個很具體的問題,我們不能避而不談。然而,這問題本身卻是由於我們刻意忽略耶穌的答覆而引起的。耶穌正是斷定人死後還有生活,而且永遠生活,才告訴我們天主是活人的天主。永生的真正意義只能是在天主前永享福樂,不僅僅是不受懲罰。為此,耶穌已事先答覆我們說:「由死者中復活的人甚至也不能再死,因為他們相似天使;他們既是複活之子,也就是天主之子。」(路廿 36 )

 

  為能更明白耶穌在此的答覆,讓我們琢磨耶穌在另一處向我們作出的證實:我們死後還要復活,因為這原是天父的旨意。耶穌說:「我從天降下,不是為執行我的旨意,而是為執行派遣我來者的旨意。這就是我父的旨意:凡看見子,並信從子的,必獲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若六 37-40 )。若不仔細探究,我們會覺得耶穌是在說預言,說祂以後、在末日時要使我們復活。其實,耶穌是在向我們證實天父的兩個旨意:首先,天父要我們看見祂在耶穌身上的臨在,並藉此獲得永生;其次是天父自己願意耶穌使所有相信祂的人復活,也就是在耶穌的複活中永遠生活。天父的這兩個旨意都給我們顯示耶穌的真正身分:祂是被天父派遣而來的,祂來是為叫我們看見天父,並給我們傳達天父的旨意:天父原本就願意我們因著耶穌而復活,永享福樂。

 

  因此,永生不是輕率的事情,我們切不可拿永生當玩笑。在主日福音中,那些否認復活的撒杜塞人似乎就拿永生當玩笑。他們舉了一個荒謬的例子戲弄耶穌,以淺短的目光來嘲笑永恆的視野。撒杜塞人否認復活、譏笑復活是因為他們缺乏完整的啟示,也因為他們不明了天主的啟示。撒杜塞人只接受《梅瑟五書》為聖經,而聖經只在《達尼爾書》和《依撒意亞先知書》才開始明確地論及復活的啟示。《達尼爾書》第十二章 2 節向我們啟示說:「許多長眠於塵土中的人要醒起來:有的要入於永生,有的要永遠蒙羞受辱。」《依撒意亞先知書》第廿六章 19 節再次啟示:「亡者將再生,他們的屍體將要起立;睡在塵埃中的人們都要甦醒歌詠。」法利塞人和經師們接受這後兩本書為聖經,所以他們相信復活。

 

  這主日的第一篇讀經取自《瑪加伯書下冊》。這本書的成書時間更遲,大約於公元前 124 年,原文是希臘文,所以不被收錄在希伯來文聖經內。有些基督新教跟隨希伯來文聖經的傳統,也不把它收錄在聖經綱目內,但天主教完全接納它為聖經,承認它是在天主的靈感下寫成的。理由有好幾個,其中一個是源自聖經本身的根據:新約《希伯來書》明確地引用《瑪加伯書下冊》第六和第七章的故事,讚揚說:「有些女人得了她們的死者復活,有些人受了酷刑拷打,不願接受釋放,為獲得更好的複活」(希十一 35 )。這幾段聖經是關於「由死者中復活」最顯明、最清晰、且最肯定的道理。

 

  《瑪加伯書下冊》還提供公元前 176-160 年間以色列信仰團體的許多歷史事實,有聖經外的文獻佐證。但是就大體而言,《瑪加伯書下冊》所要敘述的並不是確切的歷史,而是以比喻性的傳奇故事來啟迪並教誨當時在受迫害中的教會,給她樹立一個對信仰忠貞的生活榜樣,鼓勵人要追隨殉道者的芳踪,向那位母親和她的七個兒子看齊(加下七 1-42 )。這訓誨故事給予我們極佳的生活模範,其目的就如同聖保祿在這主日第二篇讀經中的祈禱:「願主指引你們的心去愛天主,並學習基督的堅忍」(得後三 5 )。若有必要的話,我們也應該為了真理、為了耶穌基督而獻上我們的生命,去作證,成為殉道者,以獲得複活。

 

  復活的信仰是天主完整的啟示。我們宣認「我信肉身的複活」一方面是基於舊約的啟示,另一方面當然是藉著耶穌基督在新約中圓滿的啟示。耶穌說:「我就是複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凡活著而信從我的人,必永遠不死」(若十一 25-26 )。復活的信仰讓我們對永生抱持活潑的希望,以希望去面對現世的一切困苦,在希望中喜樂地生活。

 

  至於撒杜塞人,雖然他們否認復活,但他們並不認為人死後魂飛魄散、形神俱滅。他們仍相信人的生命會繼續存在,但不是以復活的方式存在,而是回歸到天主創世之前的狀況,下到陰府,死人的幽暗居所。那裡無日無夜,永無終結,沒有希望,也沒有改變的可能。其實,這並非只是撒杜塞人的信仰;在天主啟示復活的信仰之前,先祖們都相信這就是死人的結局。例如:達味就這麽祈求天主,不要以死亡來懲罰他,而要以慈愛來解救他。達味哀禱說:「上主,請祢回來援助我,因著祢的慈愛解救我。因為,在死亡中,沒有人想念祢;在陰府裡,還有誰稱頌祢?」(詠六 5-6 )。不過,先祖們雖然如此相信,但他們也在心中質問:生命的意義何在?難道在現世受苦的人,死後仍無法獲得解脫?天主的正義在哪裡?天主怎能不看顧義人呢?

 

  天主永遠是義人的護佑;上主絕不會將愛慕祂的人置於死地。上主答覆說:「因為他依戀我,我必拯救他;他承認我的名,我必保護他。他若呼求我,我必應允;他若有困苦,我必偕同他,我必拯救他,也必光榮他」(詠九一 14-16 )。這就是我們對永生天主的信仰;我們相信天主永遠的救援。因著這信仰,伯多祿能肯定地談論聖祖達味的事,解釋達味最後也因著基督而相信復活,充滿希望和喜樂。伯多祿稱達味指向基督說:「我常將上主置於我眼前;我決不動搖,因祂在我右邊。因此,我心歡樂,我舌愉快,連我的肉身也要安息於希望中,因為祢決不會將我的靈魂遺棄在陰府,也不會讓祢的聖者見到腐朽。祢要將生命的道路指示給我,要在祢面前用喜樂充滿我。」(宗二 25-28 ;參閱:詠十六 8-12 )

 

  針對撒杜塞人否認復活的問題,耶穌要他們回顧天主在《梅瑟五書》中的一個重要啟示。天主在《出谷紀》,撒杜塞人所接受的聖經中,向梅瑟啟示祂是「亞巴郎的天主、依撒格的天主和雅各伯的天主」(出三 6 );意思是,梅瑟的先祖們早已承認天主拯救了他們,也相信天主必會拯救他們的子孫。天主是造物主,但祂也是救主。天主救的是活人,天主救活了先祖們。因此,他們都是活人,現在就與天主同在。天主是活人的天主,不是死人的天主!

 

  若不相信復活,我們就違背了先祖們的信仰,不只抗拒天主的啟示,同時也把自己推向絕望。但我們不是絕望的人!因此,我們要宣認「我信死人的複活」;我們要與聖祖達味一同呼求天主說:「天主,唯有祢是我的上主,唯有祢是我的幸福(詠十六 2 );願我醒來時,能盡情瞻仰祢的慈顔(十七 15 )。」 阿們。

~ 張德福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