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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年 常 年 期 qaimut - 主日福音 | 2017-10-19 | 點閱數: 1101

丙年 常年期 第 23 主日

捨己跟隨做主門徒

路十四,25~33



進入天國的計劃和盤算

主內的兄弟姊妹:

 

  教會籲請我們誠懇和認真地思量自己做基督門徒的意志,評估自己得救的狀況。這主日禮儀選讀的讀經以兩個關鍵詞幫助我們:第一個是「計劃」,講的是天主的計劃。天主的計劃是要我們以祂所賜予的智慧來認識祂的旨意,並賴智慧而得救。第二個是「盤算」,也就是辨明我們願意接受救恩的決心。耶穌在福音中以盤算蓋房子和準備交戰的類比,倡議和平對話,教訓我們如何才能做祂的門徒。

 

  主日福音一開始就敘述有許多人與耶穌同行。這行程的方向不變,仍然是朝向耶路撒冷前進(路十三 22 ),在那里耶穌「必須受許多苦,被人們棄絕,並且要被殺;但第三天必要復活」(路九 22 ) 。聖史路加有意藉此敘述激發我們心中的疑問:這些與耶穌同行的人是否都有勇氣與耶穌一起走到耶路撒冷?我們是否也有勇氣做基督的門徒,與耶穌同行到底?

 

  在與耶穌同行到底的前提下,耶穌教訓我們反省做祂門徒的決心,同時更進一步解釋祂之前所講的一個比喻(路十四 15-24 )。在那個比喻中,家主設了盛宴,邀請了許多人,但是他們都以種種藉口予以推辭。由於先前受邀的人都不來赴宴,家主就吩咐僕人到城裡的大街小巷,把所有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和瘸腿的人都領來。這些人來了,但宴席中還是有很多空座位,所以家主就再叫僕人到大道以及籬笆邊,勉強人進來,總之就是要讓所有的席位都坐滿。這比喻最後告訴我們,天國的宴席備有很多的上座,但「先前被請的那些人,沒有一個能嚐到這宴席」(路十四 24 )。

 

  在聖經解釋的傳統中,先前被請的那些人常被說成是猶太人,「古時天主特選的民族」(參閱:宗十三 44-52 )。先前被請的那些人也常被理解為所有蒙召成為基督門徒,之後又離開耶穌而去的人(參閱:若六 60-66 )。然而,這比喻的重點實在並非那些無法嚐到宴席的人,而是這些後來被請的人,藉此勸勉人要下定決心進入天國享宴。那麽,這些後來被請的人憑什麽進入天國享宴呢?就只憑他們是「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和瘸腿的人」,所以他們就理所當然地有權利、且一定能進入天國享宴嗎?這其實是教會從起初就存在的爭議和問題。

 

  主日福音對這問題作出答覆。聖史路加以耶穌最強硬的話,說明進入天國享宴所憑藉的就是做基督的門徒,而且要有始有終、忠實到底。因此,做基督的門徒之前必須事先仔細思量自己的意志。耶穌說:「如果誰要跟隨我,而不惱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不論是誰,若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能做我的門徒。不論是誰,如果不捨棄他擁有的一切,不能做我的門徒」(路十四 26-27 , 33 )。

 

  耶穌給我們提出三個做祂門徒的真實條件:第一,必須「惱恨」自己的家人和自己的性命(路十四 26 )。猶太閃族文化常以「惱恨」來表示不站在那一邊,也就是不偏向;而「愛惜」則用來表示站在那一邊。耶穌藉此提醒我們,若要走在天國的道路上就不可受到家庭紐帶關係的捆綁,也不可順從自己的私慾偏情。跟隨耶穌意味著決心捨棄這種緣自世俗社會的家庭紐帶關係所帶來的利益,也不再藉著愛惜自己的性命來保全性命。

 

  耶穌給我們建立一種全新的家庭關係,並立下保全性命的原則說:「不拘誰遵行我在天之父的意旨,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瑪十二 50 );「凡愛惜自己性命的,必要喪失性命;在現世憎恨自己性命的,必要保存性命入於永生」(若十二 25 )。很顯然,人必須站在耶穌這一邊,才能與耶穌同在,所以耶穌又說:「誰不偏向我,就是反對我。」(路十一 23 )

 

  第二個做基督門徒的條件是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路十四 27 )。這絕對不是要我們特意去尋找沉重的十字架來背。其實,只要我們跟隨耶穌的步伐走,就必然會有十字架,因為耶穌早已找到了十字架。背起十字架跟隨耶穌的真正意思是成為與耶穌一道同行的夥伴,走向苦難,更走向光榮。「背十字架」與「跟隨耶穌」是彼此不可分開的。若分開了,人所背負的十字架就不是救恩的十字架,只是無窮無盡的痛苦,永遠也看不見光明。

 

  第三個做基督門徒的條件是捨棄擁有的一切(路十四 33 )。在提出這個條件之前,耶穌首先以蓋房子和準備交戰的類比,教訓我們要謹慎盤算自己做祂門徒的能耐,以成熟的意志先省思自己做祂門徒的責任。我們不能朝三暮四、順風轉舵;我們也不能三分鐘熱度,「一旦遭遇艱難和迫害,便立刻跌倒了」(瑪十三 21 )。我們必須以堅決的意志和完全的自由做基督的門徒,並且堅信耶穌的話:「在世界上你們要受苦難;然而你們放心,我已戰勝了世界。」(若十六 33 )

 

  為了做基督的門徒而「捨棄擁有的一切」是深思熟慮後的行動,慈悲的行動。這行動需要透過善待「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和瘸腿的人」來完成。聖史路加特別關注實際的貧窮弱小者;他呼籲富有的人幫助貧窮弱小者,並與他們分享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這不僅需要一種不受財富束縛的自由,同時也需要擺脫家庭的紐帶關係。富有的人比較容易、也比較願意與自己的家人或朋友分享財富,但聖史路加要求人對財富持有更大的自由,多多關注貧窮弱小者,讓他們有更大的生活空間。

 

  聖保祿在第二篇讀經中同樣以「捨棄擁有的一切」的精神,請求費肋孟再度收留他那逃跑的奴隸敖乃息摩。在當時還有奴隸制度的時代,奴隸就是主人的財物。保祿要求費肋孟捨棄他的財物,使他的財物轉變成親情;不再把敖乃息摩當作奴隸,反而以親愛的弟兄相待。保祿敢對費肋孟作出這樣的請求,不是因為當時的社會制度許可這樣做,而是因為這是在上主耶穌內原該做的事,甚至是不得不做的事。然而,保祿還是願意看到費肋孟在信德上出於甘心,而不是勉強地回應他的請求。

 

  耶穌也從來不勉強人「捨棄擁有的一切」,但耶穌總是給我們指出一條更好的路,一條走向成全的路:「你若願意是成全的,去!變賣你所有的,施捨給窮人,你必有寶藏在天上;然後來跟隨我」(瑪十九 21 )。耶穌教訓我們和傳給我們的是得救的智慧,要我們「賴它而得救」(讀經一:智九 19 )。因此,讓我們誠懇和認真地反省自己得救的意志,評估自己得救的狀況。讓我們忠實地背起救恩的十字架,做基督的門徒,在得救的道路上與耶穌同行到底。阿們。

 

~ 張德福神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