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主教會的信仰,允許信友祭祀逝世的親友或祖先嗎?
天主教信仰與祭祖文化絕不衝突。天主教對各民族文化無不重視,如有不真實不道德的因素則設法加以糾正、揚棄;其合乎真善美條件者,則欣賞之、保存之,且發揚光大之。
天主教會台灣主教團已於 1974 年編訂了「祭祖禮規」,指出四項祭祖的宗旨:
此外,還特別提醒,祖先不是神明,祭祖時不焚燒金銀冥紙,摒除其它迷信行為。祭禮可以融合傳統習俗與教會禮儀,並可以適當設置祖先牌位和香案,以作為感恩頌德和激勵孝思的象徵。
保祿宗徒說得好,「如果基督沒有復活,那麼,我們的宣講便是空的,你們的信仰也是空的!」(格前 15 : 14 )。的確,基督受難、死亡、復活的逾越奧蹟,是基督徒信仰的核心。
所謂的「復活」,不是指原本肉體生命的延續,而是將生命提升到新而永恆的另一個境界中。天父藉著聖神的德能而使基督復活,成為「屬神的身體」。基督的復活,正是末日死人復活的先聲與保證(格前 15 : 20-22 )。如同基督復活,是藉聖神參與人間的救恩工程;同樣,現今已亡的信友,也期待復活的來臨,來日喜樂的參與天上聖筵,和基督一起,關心、參與人間的救贖。
「諸聖相通功」,是人間天上的共融合一,亦指教會全體成員,包括已在光榮中的、經過煉獄的、以及正在旅途中的教會的我們,在天主聖三的生命中,互相效力與支援。這種橫向的互相分享、團結和依存的關係,是建基在信友與聖三在「垂直」關係的共融中。基督徒和聖父、聖子在聖神中,分享共同的生命,並由此生命出發,彼此相通。
我們可以在聖經中,找到「諸聖相通功」的基礎。由彌撒聖祭最容易明白「諸聖相通功」的意義,它是天上人間的共融宴,具有末世幅度。這是世上的天主子民,預嚐天國的聖筵,也就是與聖三和天上諸聖,達至完全的共融。在感恩經中,有這樣的禱文,「我們隨同天使和諸位聖人,歌頌祢的光榮,同聲歡呼…」,就是天上人間共禱的證明。
在天主教會中,不僅在民俗節慶中祭祖,甚至在每次的彌撒聖祭中,都紀念祖先。並且,在教會的禮儀年中,也有特別追思祖先的節慶和時節。列舉以下禮儀中對亡者的祈禱:
在天主教會裡,每年的 11 月是煉靈月,是「追思已亡」的日子。這日子的主要精神有三:
教友可以在春節期間、清明、重陽,祖先的冥誕或忌日舉行,地點則在聖堂、家中,或墓地皆可。至於禮儀進行的方式,可以和感恩禮融合,也可以單獨舉行。通常,是以聖道禮的結構為基礎,可以邀請神父主持,或由家長帶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