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聖經及教會活生生的聖傳中可以找到真信仰。﹝天主教教理76,80-82,85-87,97,100﹞
新約是從教會的信德中發展出來的。聖經與聖傳彼此相屬。傳遞信仰,主要靠的不是文件。初期教會流傳一種說法,即聖經是「寫在教會的心頭上,而非羊皮紙上」。門徒和宗徒們首先是在與耶穌活潑的團結聯繫中,經驗到他們的新生命。這樣的聯繫在耶穌復活後,以不同的方式持續著,而初期教會邀請人進入這團結聯繋中。
最初的基督徒堅守「宗徒的訓誨、團聚、擘餅與祈禱」(宗二42)。他們彼此合一,但也願意接納更多人。今日我們的信仰有一部分也應該如此:基督徒邀請其他人來認識與天主的聯繫,這是在天主教會內,從宗徒時代就保存至今不變的團結聯繫。
信友作為一個整體,不會在信仰上出錯,因為耶穌許諾祂的門徒,祂要賜給他們真理之神,使他們留在真理當中(若十四17)。﹝天主教教理80-82,85-87,92,100﹞
就如門徒們全心相信耶穌一樣,當一個基督徒探詢生命之道時,他也能完全信賴教會。因為耶穌基督自己命令宗徒們去教導萬民,所以教會擁有一個教導的權威(教會訓導權 Magisterium),絕不能保持緘默。雖然教會個別的成員會出錯,甚至陷於嚴重的錯誤,但教會整體絕不會背離天主的真理。
世代以來,教會傳遞著一個比她自身更偉大的、活的真理。她稱之為「信仰的寶庫」(depositum fidei),有待我們持守。若是當中的真理遭受非議或扭曲時,教會會挺身而出,澄清那「各時代、各地方,所有人都相信的真理」(洛林的聖文生 St. Vincent of Lerins,卒於450年)。
「聖經堅定地、忠實地、無錯誤地、教導我們的真理,這些藉聖神的默感而寫成的書,以天主為其著作者」(梵二《教義憲章11》)。﹝天主教教理103-107﹞
聖經不是一本從天而降寫好的書,也不是天主叫聖經作者,一字不漏地去抄下祂所說的話。而是「天主揀選了人,運用他們的才智及能力,天主在他們內,並藉他們工作,使他們像真正的著作者,以文字只傳授天主所願意的一切」(梵二《教義憲章11》)。
要分辨哪些書才屬於聖經,其中一個因素就是教會普遍的認同。在基督徒團體中,必須有過這樣的共識:「是的,透過這文本,天主親自向我們發言-它是受聖神感動所寫成的!」從第四世紀開始,教會就在眾多基督徒原著中,決定了哪些才是受聖神默感寫成的,也就是所謂的聖經→正典。
聖經並不是為了給我們傳達精確的歷史事實或科學發現。此外,所有的作者也都受限於他們生活的時代。他們的表達方式,有時候受當時文化對週遭環境不足的認識所影響。即使如此,為認識天主以及人得救的方法,所有該知道的事,都毫無錯誤地存在聖經當中。﹝天主教教理106-107,109﹞
正確閱讀聖經的方法,就是以祈禱之心來讀它,也就是說,需要聖神的幫助;因為在同一聖神影響下,聖經才產生的。聖經是天主聖言,含有天主和我們最基本的溝通。﹝天主教教理109-119,137﹞
聖經就好像天主為我們每一個人寫的一封長信。為此,我應當以極大的愛和敬意接受它。首先,重要的是「真正」去讀天主的信,也就是說,不要只管小細節,卻忽略了整體的訊息。然後,要以聖經的中心和奧祕-『耶穌基督』為中心,來詮釋這訊息。因為整本聖經都在訴說著耶穌基督,連舊約也不例外。這樣我才能在聖經產生的信德當中閱讀它,這信德正是教會活的信德。